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废旧纸制包装物出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废旧纸制包装物出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废旧纸制包装物出售项目(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废旧纸制包装物出售项目(二次)。
2.2招标内容:废旧纸制包装物出售(包括但不局限于:废包装物回收、检斤、装卸、人工、卫生清扫、环保、可利用纸箱搬运、运输及处理等)具体数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2.4服务地点: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5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环保有关规范标准及项目业主的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2018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在所投标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会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8 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KHJG903@163.com)中,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原件
(被授权人需提供在所投标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截图内容须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信息);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开标室。
5.2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如因疫情原因可以不到开标现场;也可以授权给当地人员(现场携带授权书)。如授权当地人员或邮寄方式递交文件,须单独出具默认认可所有开标环节及结果的承诺书。
5.3 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法到达现场,须提供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加盖公章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提供所有的投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6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79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
邮 箱:KHJG903@163.com
2021年3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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