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及西片区机楼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及西片区机楼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及西片区机楼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375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及西片区机楼一期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分别以湘发改招[2010]899号文件、湘发改招[2013]472号文件、中移有限计批[2010]347号文件、湖南移动计划〔2013〕218号文件、湖南移动计划〔2010〕5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和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体,两个单位工程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统一进行项目建设管理。标段一的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标段二的招标人为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及西片区机楼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2.3建设地点: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以东,谷苑路以南,东丰路以西,丰一路以北。

2.4建设规模:项目净用地面积约142亩,规划建筑总面积地上共约140000 平方米。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场地沿东西向进行分割,分为南、北各一块,其中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权属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净用地面积约80亩,一期建筑面积约28500平方米,一期投资规模约1.29亿元;西片区机楼(权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净用地面积约62亩,一期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一期投资规模约7600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年。

2.6质量要求: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8 质保要求:2年。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但只招一个中标人,故每个投标人须同时投报2个标段。

标段一:湖南移动西片区机楼一期工程监理;

标段二: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一期工程监理。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及西片区机楼一期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为“交钥匙监理工程”,建筑面积共约48600平方米。标段一和标段二的监理服务内容均分为非驻场监理期和驻场监理期,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一、标段二相同)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各标段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各标段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建筑或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如果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的社保证明,且其社保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其真实性(如设有查询密码的,还应提供网上查询密码;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允许有在建工程。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7 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省内外企业必须提供经在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长备案资料。

3.8 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系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且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0号文件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3.00万元);标段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4.00万元)。只能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3年 5 月6日09:00时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3年 4 月11 日~2013 年 5 月 5 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退还资格后审资料原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3 年 4月15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图纸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5 月6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恒隆大厦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各标段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各标段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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