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警体训练中心运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警体训练中心运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15: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警体训练中心运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一、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1518号 | |||||||||||
联系方式:0632-3658531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解放路126号中央广场写字楼18楼 | |||||||||||
联系方式:0632-5128567 | |||||||||||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警体训练中心运营管理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00202102000034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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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 |||||||||||
1.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0分至2021年3月22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 |||||||||||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备注: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 |||||||||||
4.售价:0 | |||||||||||
四、公告期限:2021年3月16日 至 2021年3月18日 |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0分至2021年3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网上递交,详见磋商文件。 |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3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枣庄市民中心北二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0632-5128567 |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注:参加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避免交叉感染。1、各投标单位精简人员参加投标,原则上只允许授权一人参加开标活动。2、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自觉做好防护工作、佩戴口罩等防护设施。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人员禁止参加开标活动。3、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需出具“电子健康通行码”,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接触史的来枣、返枣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枣庄市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因未出具以上证明而无法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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