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警用摩托车招标公告
二轮警用摩托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D2006-X-037
本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的委托,就委托单位需要采购的二轮警用摩托车进行询价采购。
一、标的物清单
名称 品牌、规格和型号 数量
二轮警用摩托车 铃木豪爵HJ125T-11(踏板式、含后备箱、警灯、警报、喊话装置) 4辆
车辆外观按公安部颁布的新警用摩托车标识;
二、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
1. 单位名称
2.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 询价编号
4. 营业执照副本、摩托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 响应内容(加盖公司公章)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和型号 颜色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6. 质量、服务、保修承诺
三、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必须开具本单位机动车专用发票。
四、综合说明
1. 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二项单独制作《询价响应报价表》。
2. 报价包括运输、存储、包装、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附件等一切费用。
3. 交货地点: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指定的地点。
4. 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金额的6‰向我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5. 本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23日上午11:00时。
6.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2006年3月23日下午1:30时。
7. 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 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8. 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符合采购要求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成交。
9. 响应单位的《询价响应报价表》应密封送达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0. 密封封面上应注明询价编号。
11. 除本通知书第一项提出的配置外,其余均为警用摩托车标准配置(含警灯、警报、喊话装置),响应单位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12. 付款步骤:成交车辆由乙方负责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经安装调试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付款方式:转帐。
13. 响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4. 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五、联系方法
1. 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
2. 联系人: 戴军生 高佳铭
3. 电话:******** ********
4. 传真:********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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