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公园西侧大门入口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世纪公园西侧大门入口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建设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世纪公园西侧大门入口绿化工程

3、招标代理: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世纪公园西侧大门

(2)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5.1—2013.5.20

(3)质量要求:合格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有资金,已落实

5、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 一 个标段,相应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招 标 内 容
投资额

一标段
世纪公园西侧大门入口绿化工程
约35万元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 三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自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13 年 4 月 11 日 8:30 时。

9、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4月 23 日9:00时。

10、评标办法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采购与招标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评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评标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

建设单位 : 招标代理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盐城市世纪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林宏 联系人:周宏康

联系电话:133*****099 联系电话:156*****326

地 址: 地 址:市世纪大道619号





世纪公园西侧大门入口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O一三年 四 月招标文件备案意见表盐都区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意见:世纪公园西侧大门入口绿化工程 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审核,同意备案。备案部门(章):备案日期:2013年 4 月日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 附 表序号招标概况1综合说明:项目名称:世纪公园西侧大门入口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规模:总投资约35万元标段数量: 一 个标段养 护 期: 二 年项目地点:世纪公园质量要求:合格(栽植结束及养护期内苗木成活率达100%)要求工期: 20 日历天,初定开工日期:2013年5 月1日招标范围:场地平整、苗木的采购、栽植、养护等,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苗木清单及图纸为准。2现场踏勘时间: 2013年 4 月 13 日10:00时前,踏勘地点:世纪公园   递交疑问时间: 2013年4月 13 日16:00时前;递交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邮箱:********8@qq.com (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疑问的投标人,应在发出后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以确认其查收。)答疑(或补充通知)网上公布时间: 2013 年 4月 18 日。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 4 月23 日9:00时地点: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厅(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一楼西侧)4开标时间: 2013年 4 月23 日9:00时地点: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厅(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一楼西侧)5投标人须每天登录盐都区采购与招标网,查询招标答疑、补充通知、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及时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网址:http://www.ydzb.gov.cn招标人联系人:王林宏             联系电话:133*****09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谢萍萍       联系电话:156*****326 1、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1.1 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 标段划分情况: 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如下:本标段:世纪公园西侧大门入口绿化工程,工程估算价:  35 万元;1.3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前附表)、通用条款、合同主要条款、附件等四部分以及根据通用条款第4.3条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2、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 三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3.3自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纪录。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采购与招标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3.6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备案。 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办法。5、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6、投标保证金、图纸押金、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履约担保6.1招标人委托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6.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新区分理处 ,账号:***************),并到收款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大楼一楼西侧0158房间,电话:********)开具收据。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收汇票),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6.5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缴纳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6.6本招标项目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递交履约担保,并押存在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合同双方按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6.7中标人除按上述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指除被评审为废标外的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6.8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基本户资料未在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开具保证金收据前必须提供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6.9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9.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6.9.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6.9.3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9.4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的标准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的;6.9.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6.9.6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围标、挂靠、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经查属实的;6.9.7中标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服务工程,并经查属实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外,还将作为其不良行为记录在盐都区采购与招标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7、合同定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详见通用条款第6条。8、招标控制价8.1本项目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开标前3-5天在盐都区采购与招标网上予以公布。8.2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9、评标定标办法和评标规则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具体评标定标办法及评标规则详见附件。10、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10.1 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分为 一、二号标书,其中一号标书为商务标书,二号标书为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材料原件。具体编制要求和内容详见通用条款第7条。11、本招标文件附件为以下6项:11.1评标定标办法;  11.2评标规则; 11.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样式; 11.4一号标书封面样式;11.5投标报价单(含苗木清单)样式;11.6原件清单样式。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现场条件1.1项目概况:见投标须知的前附表1.2现场条件:基本具备进场条件。2、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现场踏勘3.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2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干使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3.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该数据和资料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1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请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否则责任自负。4.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递交方式提交疑问,如前附表中要求投标人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答疑,请投标人在发送后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确认其已查收。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的方式报送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4.3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经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备案后,在盐都区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ydzb.gov.cn)上发布,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应每天定时到网上查询,因投标人未能按时查询网上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4.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中明确)。4.6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一份书面文件表述为准。5、投标报价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即在施工期及养护期内,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苗木的采购、起苗、运输、装卸、保管、栽植、检测、养护、除草、施肥、补植、看护、水、电、便道、矛盾协调、赶工措施费、土地平整、外购土方、人工工资、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应根据苗木市场供应情况、现场情况、气候条件、工期、成活率要求、养护期限等因素结合相关取费标准自主报价,苗木的综合单价为全费用单价,投标总价为完成整个投标标段全部内容的最终报价,国家政策性调价、市场价格变动均不作调整,漏算不增加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保留工程量变更的权利,苗木数量变更时,调整原则为按中标综合单价(含税)核增核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因素,并计入综合单价,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予调整。7、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及要求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下述所有内容,如未按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果自负。7.1投标文件分为 一、二 号标书。除证书和业绩原件外,所有标书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7.2 一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7.2.1 封面(样式见附件)。7.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式见附件)和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样式见附件)。7.2.3 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7.2.4投标报价单(样式见附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苗木清单填列苗木的单价、合价(除非招标答疑要求修改,否则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得擅自修改招标人提供的苗木清单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以及备用金等暂定价等内容)。7.2.5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2.6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份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7.2.7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部主要成员名单、简历、业绩和中级技工以上人员花名册;7.2.8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包括主要花卉、苗木的特点、习性、成活时间、栽植及养护方法和注意事项、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采购、起苗、运输、保管、养护规划、人员机械投入、工作制度等,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7.2.9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复印件(装订在副本中)。特别提醒:投标人注册地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和山东省的,可在每周一、三、五下午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复印件到盐都区检察院开具证明;也可到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开具证明;投标人注册地不在上述六省一市范围内的,到注册地检察部门开具证明。上述7.2.1-7.2.9的材料合订成册,证书、证明等其他材料直接装入一号标书封袋内。7.3二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7.3.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7.3.2当地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份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达到连续缴费时间要求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的证明,须明确标明名单及连续缴费时间)。7..3.3 原件清单(样式见附件)。上述7.3.1-7.3.3的材料直接装入二号标书中。7.4关于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7.4.1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7.4.2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7.4.3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无法避免上述情况,须在改动之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8、投标有效期8.1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见第一部分投标须知。8.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8.3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9.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和格式、样式要求排版、装订、签署和盖章后应分别装入一号标书封袋、二号标书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除电子档和原件外,每个封袋中含正、副本,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号。9.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投标文件的递交10.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指定的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封存。10.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1.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11.2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11.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开标、评标、定标12.1开标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投标人开标必须出席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的人员未出席的投标人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未提供上述证件,视同未出席开标会议。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2.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办法约定的数量推荐标明顺序的中标候选人。12.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12.4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3、评标定标办法详见附件。14、以下情况为废标:14.1招标文件或样式、格式中要求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但投标文件未盖章(或非鲜章)或签字的;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如有授权);1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4.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4.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情况除外);14.5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内容未做出明确承诺的;14.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的;14.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14.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14.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4.10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4.11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14.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4.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4.1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4.15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人员违反规定滞留开标现场、扰乱秩序、酗酒、大声喧哗、影响开标评标工作或采取其他方式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14.16本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5、投标文件的澄清1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5.3对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但书面答复中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署或加盖印章,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答复仍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5.5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或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16、开、评标秩序16.1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代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1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过程中,投标人违反规定滞留在评标场所周围、或扰乱评标现场秩序、影响评标工作,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其中标资格。17、授予合同17.1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同时将中标结果在盐都区采购与招标网公示两个工作日。招标人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5日后,未收到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违法行为查处通知的,可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17.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双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审查备案。17.3经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备案的合同(包括合同备案表)和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完成项目招标和场内交易的法定凭证。18、其他18.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安全、质量事故处罚有效期内的相关资料(如有)。如在处罚期内被限制投标而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中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开曝光。18.2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后,除中标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如对中标结果无异议,其委托代理人可凭居民身份证退还原件资料;中标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后,如中标候选人对中标结果无异议,其委托代理人可凭居民身份证退还原件资料。如因投标人未能及时取回原件而造成资料丢失,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除原件外,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另行存档备份。18.3投标须知以及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对本通用条款作出补充调整的,从其规定。18.4本通用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发包人:即招标人承包人:即中标人1、合同价合同价=中标价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承包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合同工期4.1合同工期以中标人投标时承诺工期为准。4.2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因招标人原因并且符合工程工期顺延的情况,经监理和招标人签证确认后顺延。4.3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5、 质量标准5.1合同质量标准以中标人投标时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准。5.2如达不到合同质量标准,中标人必须无偿整改达标准。否则,承担违约责任。非招标人原因,质量整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6、苗木供应本项目除甲供苗木外(如有),所有苗木均由中标人自行组织采购。中标人栽植的苗木品种和规格必须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并须经监理和招标人检验合格后方可栽植。如发生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验收不合格的,将禁止使用,期间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7、工程付款7.1苗木栽植结束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合同价的 70 %; 7.2年底前付至政府审计价的 90 %; 7.3养护期满后二年10日内,成活率达100%,结清工程款8、合同定价方式与工程结算8.1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风险范围内中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结算价=苗木投标综合单价(含税)×实际栽植、成活数量+土方中标综合单价(含税)×实际签证外购土方数量。9、安全施工此工程必须确保安全,若发生不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10、养护期本项目养护期 二 年,养护其内中标人应保证苗木的成活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11、分包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若发现中标人擅自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12、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或中标人如有违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其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13、其他13.1 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严格按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中标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实施施工管理,中途如须离开超过3个工作日,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13.2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切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与招标人无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13.3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所有消防、市容保洁、环境噪声、成品保护、文明施工均由中标人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13.4中标人进场后自觉服从招标人对工地安全、标准化现场、总平面布置的管理,如出现不服从、不配合等现象,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13.5中标人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截留和拖欠。若发包人发现一次中标人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发放而造成矛盾,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应得工程款而直接用于发放,并扣中标人拖欠发放额的30%作为违约金。13.6本项目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实行专款专用。13.7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定标办法(资格后审)一、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工作按以下顺序进行:(一)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评审。资格审查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有效的下列资料为准: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份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达到连续缴费时间要求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的证明,须明确标明名单及连续缴费时间)、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料无效的,或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采购与招标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二)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技术性和商务性评审:1、符合性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章和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的工期、质量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2、技术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施工方案可行,有针对性,应包括主要花卉、苗木的特点、习性、成活时间、栽植及养护方法和注意事项、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采购、起苗、运输、保管、养护规划、人员机械投入、工作制度等,方案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3、商务性评审(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被认定为废标。(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当投标人低于5家时,不进行本项评审;当投标人为5家或5家以上时,招标最低控制价为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0%。)(3)投标人未改动招标人提供的苗木清单中苗木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备注、暂定价等要求不得改动的内容(如招标人以补充通知或答疑方式要求改动苗木清单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作相应调整)。上述(1)至(3)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1)至(3)项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三)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对于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 3 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二、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差额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盐城市盐都区招标项目通用评标规则在盐都区范围内进行招标的项目适用本规则,但招标文件或评标办法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一、评标会议程序:1、主持人宣布评标会议开始,介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参会有关单位人员名单。2、招标监督人员宣布评标纪律。3、招标人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介绍招标准备情况及工程概况。4、评标专家熟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招标答疑及相关技术资料,同时招标监督人员对无标志投标文件进行秘密编号。5、评标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详细地评审,并提出个人评审意见。 6、工作人员对评审结果进行统计、汇总,评标委员会成员核对无误后根据评标定标办法推荐标明顺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7、招标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中标人。8、主持人宣布评标会议结束。二、资格评审的一般规定: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或其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无论该项目是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均可以否决其投标。2、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装饰装修、基坑支护施工招标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三、评分的一般规定: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评委评分应遵循以下规定:1、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2、在统计投标人的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成员的评分中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平均。3、在统计投标人的得分时,每评分大项结果保留三位小数(第4位四舍五入);根据下浮率计分的,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4、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投标报价仍然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四、商务评审的一般规定: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在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招标项目的清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委托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采用江苏省新点辅助评标系统、依据评标办法进行,清标报告报评标委员会审查确认。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大写金额有明显错误而无法确认报价的视同没有报价;大写金额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中汇总的价格不一致且偏差超过汇总价格的万分之一的,作重大偏差处理,为无效投标报价。 (2)合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任何明细报价与汇总价格的不一致且超过一定幅度的,可认定为投标人对总价和合价的优惠(或降价、让利)或隐性提价,作重大偏差处理的,则从其规定)。(3)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五、业绩加分的一般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经历及业绩部分按以下规定增加奖项计分:1、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2、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3、上述奖项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不予计分。、六、争议处理:1、评审中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自相矛盾的规定,且对招标项目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应当采取剔除该项因素后再评标的处理方法。2、评标中发生非常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同意后可采取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投标资料一律封存在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七、不规范标书:1、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明显不规范、但不属于细微偏差和废标情况、且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处理依据的,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后可认定为不规范标书。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为不规范标书的可作减0.1-0.2分处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为不规范标书的可作不通过符合性评审处理。3、评标委员会认定不规范标书必须出具书面的评审结论,详细说明不规范的具体情况、认定的理由以及处理方法。八、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单位(投标人名称)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授 权 委 托 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传真:手机: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一号标书封面样式:本工程投 标 文 件(一号标书)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投标承诺书致:                 (招标人名称):1.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            工程 标段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清单的内容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2.我方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我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绿化工程所有内容,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及年养护期内,苗木的成活率达100%,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苗木无病虫害,树干无伤残,树形丰满、优美,无假根、假土球;大规格树苗土球直径相当于干径的5-7倍。4.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5.我方同意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我方的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我方保证将履约保证金缴至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8.我方保证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所有文件均是真实、有效的,如有使用虚假资料骗取投标、中标资格等情况,除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外,三年内不再进入盐城招投标交易市场。9.如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投标承诺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成员保证常驻现场实施,如有违反,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原件清单投标人名称:  序号原件名称备  注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1、本表仅为核对投标人提供的证书等招标项目评标所需材料原件之用,如本表填写不下可按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2、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本表或填写内容表述不清造成原件材料缺失或无法核对,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本表放入二号标书封袋中,如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二号标书,则本表可放入一号标书封袋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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