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高村以下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2)

淇河高村以下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2)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河高村以下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鹤发改农经[2012]4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鹤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范围内。
2.2建设规模: 鹤壁市淇河高村以下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桩号K0+000.00~K3+412.00),包括土方开挖、回填、库区防渗治漏、河岸护坡等内容。
2.3招标范围:鹤壁市淇河高村以下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纸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大概范围:
   第一标段:K0+000.00~K1+000
第二标段:K1+000~K2+300
第三标段:K2+300~K3+412.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09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无在建工程;
 (5)企业2009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财务状况及资信良好,在设备、人力、资源等方面具有较强实力。
(7)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8)须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各投标人可以对本招标项目的多个标段投标,但项目经理不能重复。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 月11日至2013年4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大道171号)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4.2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相关专业建造师证书及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劳动合同、企业及项目经理 2009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外地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相关材料(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4 招标文件售价壹仟伍佰元(¥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17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黎阳路交叉口之江大厦五楼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闫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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