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厦门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设备第一批采购
(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13-08号
1. 招标条件
新建厦门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铁路厦门至深圳线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557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厦门前场铁路货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设备(第一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一次开评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和没有招标成功的包件,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厦门前场铁路大型货场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集美区灌口镇境内,厦深铁路与沈海高速公路之间。新建厦门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工程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为15.6458亿元。开工日期2012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4年9月30日 ,总工期24个月。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见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本次招标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企业均作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13年4 月 11日至2013年4月17 日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发布招标公告,有意愿参加的投标人,填写投标人信息(见附件2)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于2013年 4 月 15日至2013年 4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5时30分至 16时00分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1,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包件的招标文件。已购买过对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持原招标文件免费换购。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010905 205001 201091 57152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营业部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 5 月 10 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5月 10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前场铁路货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东坪山路自然家园北门对面
邮 编:361004
联系人:陈报钱
电 话:
****-*******传 真:
****-*******邮 箱:fzdwdcbq@sina.com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大成大厦6层
联系人:林逸伦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xmsnwz@163.com
厦门前场铁路货场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