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政务服务移动门户网站开发(一期)项目的询价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政务服务移动门户网站开发(一期)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政务服务移动门户网站开发(一期)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接入“深汕网”“深汕视点”等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渠道信息资源数据,实现新闻资讯的同步更新和展示功能,打造政务服务移动门户平台,解决我区现有的公共服务数量和内容不足等问题,以满足“i深圳”APP区级服务门户开通条件。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版式设计:按照“i深圳”平台提供的通用、可适配、可拓展的用户体验标准规范要求,结合实际业务需要,进行项目业务需求分析,配合甲方合理规划设置网站栏目,制定门户网站版式设计方案。

(2)网站制作:按照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技术开发规范,按照甲方确认的网站设计版式和栏目设置进行网页切片,编写合成自适应的动态网页,接入“深汕网”“深汕视点”等站点应用数据资源,实现新闻资讯的同步更新和展示,适配当前主流操作系统和主要显示分辨率的移动终端设备。

(3)部署实施与技术支持:依托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行环境,完成移动门户网站的测试、部署、培训和上线运行等。网站上线后提供1年专业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技术咨询、功能改进、故障修复、运行保障等。

2.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在项目实施期间,安排不少于1名具有三年以上项目实施经验的项目经理进行远程或驻场实施,并组建专门的项目组,应包括UI设计师、前端开发工程师、后端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等。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组织、管理、进度、验收计划,以及风险控制、质量控制等方案,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在项目最终验收之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调换项目经理。

(2)培训要求

负责对甲方指定的人员免费进行培训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不限次数,直到每个人熟练操作使用为止。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使用/技术说明书及培训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3)服务标准

a)网站的设计、开发、测试、部署上线等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开展。

b)网站发生访问异常或运行故障时,15分钟内作出响应。对于重大系统故障,1小时内解决。对于一般性系统问题或故障,应在24小时之内处理完成。

3.成果要求

本项目形成的相关软件、标准、文档的知识产权由甲方所有。项目开发、交付过程中涉及的全部成果和文档材料均须无条件交付甲方,并提供明确的交付成果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设计效果图及源文件(纸质文件及PSD/PNG/JPEG等电子文档);

源代码(HTML/CSS/JS等电子文档);

网站设计、开发、测试和部署上线过程中的各类设计开发文档、测试方案与报告、运行维护手册等(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签订4个月内完成网站上线。最终验收通过后,提供1年的技术支持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独立的软件系统开发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计算机系统开发相关资质证书,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提供CMMI3级或以上证书;

2)提供三份以上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获得时间需早于本项目采购时间6个月以上;

3)项目负责人获得的相关软件类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需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

4)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3月16日上午9:00至2021年3月2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zhaocai@ssscri.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2栋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1*****096

********/161*****26122898.docx">附件 政务服务移动门户网站开发(一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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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网站开发 移动 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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