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台智能水表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台智能水表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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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台智能水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鹰潭龙岗产业园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中地泓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项目厂址位于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龙岗片区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2"37″、北纬28°12"28″),厂区占地面积约280807m2。项目属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2#厂房扩建智能水表生产线等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办公楼、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及辅助工程;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贮运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扩建前后原料的种类及生产工艺均不变,仅扩大智能水表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智能水表的生产能力增加至400万台/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3.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A/O生化工艺)处理须满足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龙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龙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灌胶密封及有机硅灌封胶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废气、灌胶密封及有机硅灌封胶工序未收集废气。项目灌胶密封及有机硅灌封胶工序废气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4#)排放,TVOC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关标准。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2#厂房周边应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打包机、SMT贴片机、自动焊锡机、焊接机器人、电热烘箱等设备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垫,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项目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空桶等危险废物;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须按“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置。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沉渣定期出售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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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 智能水表 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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