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宿州至淮安线建管甲供通信设备(第一批)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铁路宿州至淮安线建管甲供通信设备(第一批)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铁路宿州至淮安线建管甲供通信设备(第一批)招标二次公告
编号: THD130082-04W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宿州至淮安线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淮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宿淮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管甲供通信设备(第一批)已具备招标条件,并于2013年2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因SHTX-04招标未成功,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现重新发布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铁路宿州至淮安线位于苏、皖两省北部,东西连通安徽省宿州市、江苏省宿迁市及淮安市。线路西起津浦铁路符离集车站,东至新长铁路袁北站。安徽省境内行经地区有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泗县;江苏省境内行经地区有泗洪县、宿迁市、泗阳县、淮安市。正线长度210.821km,其中,安徽省境内正线线路长度113.03km,江苏省境内线路正线长度97.79km,符离集站疏解线长(不含并行段)5.18km。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见附件。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3 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2.3.4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2.3.5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97号);
2.3.6铁道部《关于新建铁路宿州至淮安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204号)
2.3.7《关于新建铁路宿州至淮安线工程甲供物资(通信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3] 2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2年(2010~2011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技术鉴定证书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需提供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及安全运行1年以上的用户证明(需提供铁路局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2个及以上);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7提供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家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授权;同一包件中同一型号规格产品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3.2具体要求
详见包件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宿淮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复兴南路233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彩色复印件1份、单位介绍信和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网汇、信汇、个人汇款和现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5月8日9 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8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2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5.2投标保证金须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宿淮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复兴南路 233号
邮 编: 221003
联 系 人: 宋 华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xzsh99@126.com
开户银行: 宿迁市农行宿城支行
2013年4月12日
附件包件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计划交货期
资质要求
招标文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SHTX-04包(无线设备)
1
无线列调车站电台设备
套
19
2013年5月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投标人近3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3.纳入《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具有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铁道部出具的产品生产行政许可证书及中铁铁路产品CRCC证书。 4.产品要与两端接轨站既有设备兼容。
3000
5
2
无线列调设备 便携机
台
61
2013年5月
3
车站调度命令转接设备
套
18
2013年5月
4
车站无线车次号校核接收器
套
18
2013年5月
5
光纤直放站近端机
套
15
2013年5月
6
光纤直放站远端机
套
18
2013年5月
7
光纤直放站网管设备(含桌椅)
套
2
2013年5月
8
无线列调总机
台
2
2013年5月
9
无线列调监测总机
台
1
2013年5月
10
平面调车设备
套
2
2013年5月
11
无线设备柜
个
14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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