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保养维护(格栅设备等)招标公告
设备保养维护(格栅设备等)招标公告
受苏州市吴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设备保养维护(格栅设备等)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CJ2021-S-C-020号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设备保养维护(格栅设备等)
采购内容及项目采购需求说明: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包括吴江地区七个公司及吴江区城市排水管网有限公司25座污水泵站内的设备及附件:各类闸门、堰门、各类格栅、刮吸泥机、沉砂池设备、污泥脱水设备等等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具体响应单位可勘察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特定条件:
1、参加磋商响应单位要求具备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2、非苏州地区注册单位需在苏州地区有常驻服务机构及人员(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及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或承诺成交后一个月内配置好常驻服务机构及人员(提供承诺书);
3、响应单位提供:近三年内,(1)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形;(3)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无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书;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报名时提供响应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符合“二)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上述“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的承诺书。
3、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响应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
四、勘察现场: 各响应单位请自行前往勘察现场,以了解清楚现场条件后进行投标。响应单位须承担一旦成交但无法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实施工作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五、参加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3月8日,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报名及购买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3月12日13:00~13: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三楼302会议室
2、磋商时间:2021年3月12日13:30(北京时间)开始
3、磋商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三楼302会议室
七、其他说明:
(一)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为止,具体按采购单位要求。
服务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根据项目地点。
八、联系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电话/传真:****-**************** 联系人:朱晓芹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平佳翔 联系电话:****-********
九、公示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请响应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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