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里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10KV变配电工程的招标公告
九里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10KV变配电工程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松江区九里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10KV变配电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具备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九里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10KV变配电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10315-043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5-21-50006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松江区九里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10KV变配电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详见招标需求及工程量清单。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353106.00元(国库资金:1353106.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10、最高限价:135.3106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朱燕萍 13、电话:57744801-12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3-16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3-19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以上上传资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3-16 09:00:00至2021-03-23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磋商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2021-03-16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3-23 09:00:00,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需携带以上上传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3-26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03-26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5)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提供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或者U盘。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电话确认)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单位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及相应的顺延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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