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是交通部规划的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网和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五纵九横五联” 中纵五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中G4012中重要组成部分,其北接已建的扬溧高速公路,南接安徽省已建的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安徽段,其建设对完善长三角地区高速公路网,缓解太湖西侧南北向通道压力,加强苏南地区与皖南地区的经济联系,促进沿线社会经济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起自与宁杭高速交叉设置的新昌枢纽,向南跨越芜太运河(III级),利用南渡镇规划预留的走廊带布线,向南与G104、S239交叉后,沿观山山脚至周城东,与规划往天目湖风景区道路(溧阳X001)衔接,其后路线折向西南方向,经过金峰水泥厂北跨越周城河(规划VI级航道),至前宋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以西,在社渚镇以东与省道S360相交,继续向南于社渚农场附近、石塘冲水库以东布线,止于苏皖交界处,与溧宁公路安徽段相衔接,路线全长23.725公里,其中包括新昌枢纽二期工程主线。全线共设置新昌枢纽(二期工程)、南渡互通、南渡南枢纽、周城互通及社渚互通共5处互通式立交。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15号瑞华大厦906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3、完成报名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9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招标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背景
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是交通部规划的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网和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五纵九横五联” 中纵五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中G4012中重要组成部分,其北接已建的扬溧高速公路,南接安徽省已建的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安徽段,其建设对完善长三角地区高速公路网,缓解太湖西侧南北向通道压力,加强苏南地区与皖南地区的经济联系,促进沿线社会经济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起自与宁杭高速交叉设置的新昌枢纽,向南跨越芜太运河(III级),利用南渡镇规划预留的走廊带布线,向南与G104、S239交叉后,沿观山山脚至周城东,与规划往天目湖风景区道路(溧阳X001)衔接,其后路线折向西南方向,经过金峰水泥厂北跨越周城河(规划VI级航道),至前宋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以西,在社渚镇以东与省道S360相交,继续向南于社渚农场附近、石塘冲水库以东布线,止于苏皖交界处,与溧宁公路安徽段相衔接,路线全长23.725公里,其中包括新昌枢纽二期工程主线。全线共设置新昌枢纽(二期工程)、南渡互通、南渡南枢纽、周城互通及社渚互通共5处互通式立交。
2、招标范围、成果及计划安排
本次招标项目为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共分1个标段,即LN-STBC-1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按照相关法规与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通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本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季度报告;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资料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
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成果。
(2)提交成果后1个月内完成报批。
(3)报批后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期间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同时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资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项目或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业绩认定时间仅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2)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的项目负责人或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15号瑞华大厦906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完成报名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
********9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2、本项目投标文件不集中递交,投标人可采取以下方式送交投标文件:
(1)邮寄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送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原件也应随投标文件一并邮寄。邮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15号瑞华大厦906室,收件联系人:钟明,收件联系方式:
150*****665。邮寄件的包装上需贴便条载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收件地址、收件联系人、收件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收件。
投标文件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投标人应做好充足的投标文件密封措施和邮寄件的保护措施,因邮寄导致投标文件丢失、投标文件封套破损等情况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收到邮寄件后,将在公证机构的现场公证下对邮寄件进行拆包,并检查邮寄件内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拒收,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向投标人及时出具签收凭证对上述投标文件密封、接收情况予以说明,投标人应予以确认。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出具的签收凭证中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文件寄出后,应及时主动将寄件信息告知上述联系人,主动跟踪邮寄件进程,主动与上述联系人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送达,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
(2)派员送交
投标人也可派员送交本项目投标文件,但考虑到当前疫情形势,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应提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预约投标文件送交时间,所安排的送交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送交人员应自行做好防护措施并按照预约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将投标文件送交至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15号瑞华大厦906室。投标文件送达时,招标人(招标代理)也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拒收,满足要求的投标文件接收后将向投标人出具相关签收凭证,投标人应予以确认。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出具的签收凭证中时间为准。
3、由于本次投标文件送交处于疫情期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送交过程中的不利因素,尤其是采用邮寄方式的宜在送交截止时间前5日保证邮寄件送达收件地点。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开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2021年4月8日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15号瑞华大厦906室。
(2)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等事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监督机构代表、公证机构人员现场监督下统一完成。上述所有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24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开标结果予以确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15号瑞华大厦906室
邮编:210001
联系人:袁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