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平利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平利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平利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4-08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20210111

2、项目名称:平利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200000.00元

4、最高限价:82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平利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8200000.00元 ,项目概况:平利县境内11个镇约16000户的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等要求,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在完成农村范围内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同步开展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调查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 号)、《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安国土资发〔2018〕374号)、《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利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平利县移民搬迁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0]104号)等文件要求,对平利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实施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统一入库。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控制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权属调查及确权登记资料编制、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1509:00:00 至 2021-10-31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2020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0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范围应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7、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在本公司购买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22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1套加盖原色公章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缴费确认;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没有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会,到场参会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08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人:平利县自然资源局(本级)负责

联系电话:0915-211062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533264998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确权登记 建设用地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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