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04-12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其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13-0417
二、招标内容:
1、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
2、服务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3、定点售票单位数量:10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国际机票销售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
(二)投标人具备一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航空公司除外);
(三)投标人须具备国际航空协会(BSP)会员证书(航空公司除外);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12日起至2013年4月26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一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国际航空协会(BSP)会员证书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5月3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5月3日14: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5月3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张英 电 话:0411-********-****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光欣 吴靖 电 话:0411-********、********
传 真:0411-********(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019
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TLCG2013-0417)招标人:大连市财政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一三年四月?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张光欣编制人: 吴靖审核人: 张光欣?目录投标邀请函…………………………………………………………………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0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承诺……………………………………………29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2附件1开标一览表…………………………………………………………58附件2 评标方法……………………………………………………………59附件3因公出国(境)国际机票预订申请及报价单……………………61 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其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TLCG2013-0417 二、招标内容:1、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2、服务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3、定点售票单位数量:10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国际机票销售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二)投标人具备一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航空公司除外);(三)投标人须具备国际航空协会(BSP)会员证书(航空公司除外);(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12日起至2013年4月26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一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国际航空协会(BSP)会员证书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5月3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5月3日14:00(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5月3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招 标 人:大连市财政局联 系 人:张英 电话:0411-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光欣吴靖电话:0411-
********、
********传真:0411-
********(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019?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3-04172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财政局3投标保证金额:5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如递交支票请于开标前两天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帐号:
****************019”(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注:开标现场只接受现金、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3年5月3日13:30至14:00),到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当面递交。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5月3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3年5月3日 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4月12日起至2013年4月26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张光欣吴靖联系电话:0411-
********、
********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国际机票销售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二)投标人具备一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航空公司除外);(三)投标人须具备国际航空协会(BSP)会员证书(航空公司除外);(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1服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二)出票时间:接到因公出国(境)单位定票通知当天出票。(三)送票地点:因公出国(境)单位指定地点。12专人负责:定点售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因公出国(境)票务工作,开设定(订)票专用 电话和传真。服务周到:定点售票单位要尽力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价格优惠:各定点售票单位出售机票价格不得超过其从航空公司(或其他渠道)取得的机票净价+税费+中标所报的代理费。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财政局(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1、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2、服务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3、定点售票单位数量:10家。(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3)服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二)出票时间:接到因公出国(境)单位定票通知当天出票。(三)送票地点:因公出国(境)单位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因公出国(境)国际机票购票款项应通过银行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购票款项由因公出国单位与定点售票单位直接结算。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国际机票销售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2. 投标人具备一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航空公司除外);3.投标人须具备国际航空协会(BSP)会员证书(航空公司除外);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3〕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资格证明文件:3.服务承诺书;4.其他;5.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6.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代理费率,任何有选择的代理费率将不予接受。2.机票价格由机票净价、税费和代理费(机票净价*代理费率)三部分构成。其中:机票净价由航空公司确定,在航班、座位相同的情况下,各定点单位取得机票的成本价相同;机票税费执行国家统一政策,各定点单位无差别。因此,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内容只比较代理费率的高低。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代理费率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为最高费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提高。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协议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代理费率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六)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交5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3.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七)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八)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 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年月 日时前不得开封”字样。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二)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进行开标。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认为放弃相应权利。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财政局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代理费率,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6)服务期限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7)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9)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10)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11)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后审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4.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5.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三)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和《大连日报》。(四)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五)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 ,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六)招标代理人服务费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每家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人支付3000人民币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七)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服务协议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协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协议。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2、“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3、“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4、“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等资料。5、“招标文件”是指《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3-0417)。6、“服务对象”指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二、适用范围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三、协议的组成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条款;(2)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四、协议承诺1、甲方确认乙方为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2、服务项目及价格。(1)乙方的报价不得超过其从航空公司(或其他渠道)取得的机票净价+税费+中标所报的代理费。乙方对于甲方承诺的报价若高于协议承诺优惠价格并经查证属实,甲方可确定乙方有不诚信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2)乙方所报代理费率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为最高费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提高,甲方可向乙方争取更多优惠。3、甲方权利(1)有权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共同负责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对照检查;(2)有权会同相关部门对乙方承诺的优惠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有权授权代理机构协助甲方对定点售票单位在履行《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服务协议》过程中的日常监督工作。(4)有权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情况。4、甲方的义务(1)公布定点售票单位的名称、地理位置、优惠标准等相关信息;(2)会同相关部门监督市直因公出国(境)单位到定点售票单位采购。因公出国(境)单位应向三家以上定点售票单位进行询价,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采购结果(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约定)。5、乙方权利(1)对服务对象提出的超过协议规定服务范围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2)市直因公出国(境)单位不能提供《因公出国(境)国际机票预订申请及报价单》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价格优惠;(3)对服务对象索要虚假发票等不合理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6、乙方义务(1)在协议期限内,乙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市直因公出国(境)单位提供售票服务,并按照协议提供价格优惠。(2)定点售票单位受理询价事宜时,要按照因公出国单位需求尽量提供从低价格备选方案(至少1-2个方案,包括国内航空公司和国外航空公司、直航机和转航机的价格及各项税费),并在受理当日内将《因公出国(境)国际机票预订申请及报价单》回复给询价单位或询价人员,如无法出具该次机票则需出具相关文字证明。(3)为鼓励国内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在同等价位情况下,乙方应首先为因公出国(境)单位团组提供由国内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机票。(4)如属特殊航线,定点售票单位均无法满足需求的,应由至少三家定点售票单位出具证明,因公出国(境)单位方可到非定点售票单位购票。对中、外航联运或仅由外航承运的航线,定点售票单位要主动与有关外国航空公司商谈,取得其承运段的优惠票价,最大限度的节约国际机票资金支出。(5)定点售票单位接到因公出国单位最终确定通知后必须在当日出票以确保团组正常出访行程。(6)定点售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因公出国(境)票务工作,开设定票专用电话和传真,最大限度地方便采购人定票、购票,并提供市区内免费送票服务。对团组因机票发生的意外情况具备应急处理能力。(7)定点售票单位出售机票价格不得超过其从航空公司(或其他渠道)取得机票净价+税费+中标所报的代理费。(8)因公出国单位由于工作需要,需临时改变航班和航线的,定点售票单位要尽力提供方便,减少费用,若属外航,则按外航的规定办理。因公原因需要退票的,定点采购单位要积极帮助办理。(9)定点售票单位必须严格工作纪律,对于因公出国(境)团组的行程、人员名单等内容严格保密,如有泄漏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定点售票单位应于每季度末后10日内,将市直单位因公出国(境)购票情况(包括预算、机票价格构成等主要内容)按照规定的表式进行统计汇总,并报送大连市财政局相关部门。(11)定点售票单位应自觉接受大连市财政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单位的监督检查,提供工作便利,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7、服务承诺及标准(1)乙方应按报价文件承诺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售票服务;(2)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售票服务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如甲方解除协议,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到达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解除协议确认书。(3)乙方的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4)当服务对象与乙方在价格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出示协议书;(5)乙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甲方。8、结算因公出国(境)国际机票购票款项应通过银行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购票款项由因公出国(境)单位与定点售票单位直接结算。结算时,定点售票单位应开具正式发票,并附机票费用明细。五、违约责任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的,将暂停或取消定点售票资格,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协议导致机票价格上涨或不能按时出票的售票单位,机票价款的损失由该定点售票单位负担。(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因公出国(境)团组机票询价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回复因公出国(境)团组机票询价的。(3)未达到协议规定优惠标准的;(4)接受因公出国单位或经办人提出的给予回扣及虚开、增开发票等要求的。(5)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六、不可抗力1、协议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包括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售票服务。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七、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八、协议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3、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九、争议的解决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协议的终止1、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至 年月日。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本轮次的定点售票单位可以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继续保留定点售票单位资格;也可以自愿退出,定点售票单位资格自动取消。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1)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或者不具备售票服务能力的;(2)乙方发生第五项“违约责任”所列违约行为达到3次以上的;(3)乙方出现违法行为的。十一、法律适用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十二、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十三、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1、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十四、协议修改1、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协议生效1、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2、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附件本协议各项附件是本协议的完整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本合同格式为参考格式,如有行业规范合同可按招标人要求及招标文件内容要求签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承诺 一、项目需求本次项目的服务对象为大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有关单位组团因公出国(境)活动,包括访问、考察、培训、参加国际活动等。具体要求:(1)在协议期限内,乙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市直因公出国(境)单位提供售票服务,并按照协议提供价格优惠。(2)定点售票单位受理询价事宜时,要按照因公出国单位需求尽量提供从低价格备选方案(至少1-2个方案,包括国内航空公司和国外航空公司、直航机和转航机的价格及各项税费),并在受理当日内将《因公出国(境)国际机票预订申请及报价单》回复给询价单位或询价人员,如无法出具该次机票则需出具相关文字证明。(3)为鼓励国内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在同等价位情况下,乙方应首先为因公出国(境)单位团组提供由国内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机票。(4)如属特殊航线,定点售票单位均无法满足需求的,应由至少三家定点售票单位出具证明,因公出国(境)单位方可到非定点售票单位购票。对中、外航联运或仅由外航承运的航线,定点售票单位要主动与有关外国航空公司商谈,取得其承运段的优惠票价,最大限度的节约国际机票资金支出。(5)定点售票单位接到因公出国单位最终确定通知后必须在当日出票以确保团组正常出访行程。(6)定点售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因公出国(境)票务工作,开设定票专用电话和传真,最大限度地方便采购人定票、购票,并提供市区内免费送票服务。对团组因机票发生的意外情况具备应急处理能力。(7)定点售票单位出售机票价格不得超过其从航空公司(或其他渠道)取得机票净价加上中标所报的代理费。(8)因公出国单位由于工作需要,需临时改变航班和航线的,定点售票单位要尽力提供方便,减少费用,若属外航,则按外航的规定办理。因公原因需要退票的,定点采购单位要积极帮助办理。(9)定点售票单位必须严格工作纪律,对于因公出国(境)团组的行程、人员名单等内容严格保密,如有泄漏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定点售票单位应于每季度末后10日内,将市直单位因公出国(境)购票情况(包括预算、机票价格构成等主要内容)按照规定的表式进行统计汇总,并报送大连市财政局相关部门。(11)定点售票单位应自觉接受大连市财政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单位的监督检查,提供工作便利,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12)为国公出国(境)人员提供与行程相关的行程信息和咨询服务。二、服务承诺内容1、定点售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因公出国(境)票务工作,开设定(订)票专用电话和传真。请投标人列出详细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学历、职务、职称、从事专业及年限。2、对大连市市内因公出国(境)购买国际机票的购票单位应做到免费送票上门。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国际机票票价在同一时间的同一航班同一舱位为市场最低价。各定点售票单位出售机票价格不得超过其从航空公司(或其他渠道)取得的机票净价+税费+中标所报的代理费。4、购票单位出国人员因公需要临时改变航班和航线的,定点售票单位要尽力协助,尽可能减少费用;需要退票的,定点售票单位要积极办理。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致: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表(3)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期限: 。(招标文件要求为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报价为:基于机票净价的代理费率为%。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保证遵守TLCG2013-0417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招标代理人服务费的规定。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职务: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电话: 地址: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五)近三年内投标人国际机票销售业绩情况年度国际机票销售额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合计注: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数据进行必要的核实,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投标人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六)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一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七)国际航空协会(BSP)会员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承诺中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能为因公出国(境)人员提供的各种服务作出认真细致承诺,提出详尽的服务措施等,格式、内容自行设计,要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四、其 他(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 (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 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二)经营场所情况表企业名称通信地址企业经营场所面积( )平方米经营场所性质自有() 租用()注:1.后附企业经营场所所有面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自有的经营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用的经营场所提供房屋租用协议;3.营业场所须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三)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序 号姓 名职 位持何种资格证书发证时间从事本工作时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注:填报该表时,从业人员中拥有中国国家民航总局颁发的国际机票销售上岗证书和拥有国际航空协会颁发的国际机票销售资格证书的(允许一人持有两个证书),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岗或资格证书证书的复印件,否则视同没有。(四)中国国内航空公司授权销售其国际航线机票的CIP牌或其他具有相应销售资格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国外航空公司授权其销售国际航空机票的CIP牌或其他具有相应销售资格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六)与民航系统有关单位签订的计算机(含打票机)订座系统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七)企业经营信誉承诺书招标单位:根据大连市市直因公出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1-0211)的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名称)特向贵方郑重承诺:本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措施,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投标人可增加有关内容)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八)服务方案响应表序号条款题目是否响应其他承诺内容服务要求1购票单位出国人员在取得出国任务批件后,按照出国任务批件批准的出访国家和地区及城市,可以电话或直接上门与定点售票单位联系国际机票的购买事宜,对其机票询价定点售票单位应书面给予答复(包括传真)。2应设有相对独立的服务热线电话和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因公出国(境)定点采购国际机票业务。请投标人列出详细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从事本工作年限。按节省费用的原则,免费为购票单位设计航线,在接到“因公出国(境)机票询价单”24小时内将询价结果通知因公出国(境)单位。3定点售票单位应免费为购票单位办理订票、出票等手续,在经购票单位书面确认后, 定点售票单位才可正式办理订票手续,并将订票结果和出票日期书面通知购票单位后正式出票。4在有国内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上,定点售票单位应原则上优先销售国内航空公司的国际机票;对确因无国内航空公司机票而需购买国外航空公司机票的,定点售票单位必须经购票单位(购票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票。同时每季向因公出国(境)单位报送购票情况统计资料,对购买国外航空公司机票的情况作必要说明,否则将以定点售票单位违约进行处罚。5购票单位出国人员由于工作需要,需临时改变航班和航线的,定点售票单位要尽力提供方便,减少费用;需要退票的,定点售票单位要积极帮助办理,机票变更涉及到购买国外航空公司机票的,定点售票单位必须按照上述第4点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否则将以定点售票单位违约进行处罚。6保证购票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应根据购票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信息,做到热情周到,方便快捷,为组团单位提供优质服务。7保证在与购票单位的经济往来中实行银行结算,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购票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不以任何形式向购票单位经办人提供回扣。市有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定点售票单位的售票情况、票价、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或取消定点资格。8投标人应于每季结束后10日内向大连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报送国际机票销售情况表,并保证其中有关数据的真实性。五、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合理的服务建议方案。六、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如采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须使用下列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七、 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后如以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以此格式开具)1.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格式 :本保函是我行( 〈银行全称〉)为(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投标结果,将与 (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即合同总金额的10%。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20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买方。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盖章)(公章)开具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职 务: 职 务: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日 期: 日 期: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格式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 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八、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开具日期: 致:(招标人名称)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向贵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预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预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公 章:地 址:邮 编: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电话:传真: 附件1:开 标 一 览 表项目名称:大连市市直因公国(境)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3-0417 年 月 日项目名称代理费率 %说明1、国际机票价格=机票净价+税费+代理费(机票净价*代理费率),代理费率指中标人向购票单位收取的最高费率,购票单位可向中标人争取更多优惠。2、必须填报固定数值,不得采用区间报价或分类报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2:评 标 方 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一)基本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满分分值说明1投标报价30分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即为标人所报代理费率);2、如有投标人所报代理费率为零,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将采用1+代理费率作为投标报价进行计算。2综合实力服务方案8分依据服务方案响应表,每一项响应得1分,该项最多得8分。3相关从业人员资质10分一个证书得1分,每个人最多得2分,该项最多得10分。4国外航空公司的CIP牌5分拥有国外航空公司CIP牌的,每个给1分;拥有2个以上的,每超过1个给0.25分;该项最多得5分。5国内航空公司的CIP牌5分拥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的CIP牌的,每个给1分;拥有国内其他航空公司的CIP牌的,每个给0.5分,该项最多得5分。6投标人注册资金20分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得20分;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下、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得15分;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得10分;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下不得分。7投标人经营场所面积10分对投标人经营场所面积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得10分,排序第二的得9分,依此排序,排序第十位以后的不得分。8计算机订座系统终端(含打票机)12分计算机订座系统终端(含打票机)不超过5个的,每个给2分,超过5个的,每个给0.5分,该项最多得15分。(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协议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附件3:因公出国(境)国际机票预订申请及报价单预订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团组名称联系人出国任务批件文号电话传真出访国家或地区及城市途径国家或地区及城市名称停留天数名称停留天数乘机人姓名、性别、职务(舱位)、预订日期、航线、航班号定点售票单位报价预订单位意见单位名称:机票价格(机票净价、税费、代理费及总票价):经办人:负责人:公章年月日经办人:负责人:公章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三份,由定点售票单位、预订单位和市财政局分别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