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供货商参与医疗设备推介的公告(眼科及五官科设备)
关于邀请供货商参与医疗设备推介的公告(眼科及五官科设备)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医院领导班子会议并经医院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我院今年拟采购以下设备: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基本要求 |
手术显微镜 | 1 | 套 | 用于咽喉手术,带血管显影功能 |
多维嗓音分析仪 | 1 | 套 | 用于嗓音疾病患者量化检查 |
声场测听系统 | 1 | 套 | 用于听力相关疾病患者诊治 |
中耳分析仪 | 1 | 套 | |
简易肺功能仪 | 1 | 套 | 用于过敏性鼻炎并发哮喘患者的呼吸功能检测及脱敏治疗后疗效评估、喉癌患者术前呼吸功能评估及术后呼吸功能监测 |
耳科电钻 | 3 | 套 | 用于耳鼻喉颞骨解剖实验 |
超声乳化仪 | 1 | 套 | 采用冷超声技术 |
眼科手术导航工作站 | 1 | 套 | 1:可实现TORIC晶体位置术中定位 2:可实现白内障CCC撕囊定位 3:通过导航工作站实现对手术显微镜所有参数的设置和调整 |
生物光学测量仪 | 1 | 套 | 1:可同时进行OCT扫描 2:可呈现角膜定点至视网膜陈的OCT全程图像 |
眼底荧光造影 | 1 | 套 |
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货商(经销商或厂家,下同)报名参加推介会,并于2021年3月23日 17:00时前将以下材料递交于我院设备处:
1.经销商参与推介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推介会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凡是列入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设备,需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第104号】提供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凡是列入消毒设备管理范畴的设备,需要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3.参与推介会供货商代表的个人授权函和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参与推介设备的相关产品彩页或者能体现关键性能参数的资料。重点体现参与推介的设备与业界主流品牌对比的优势和劣势;重点体现参与推介的设备能开展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此次购买的设备所要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清单(清单包含服务项目名称,编码,收费金额等信息)
5.如果参与推介的设备必须使用专机专用耗材或者试剂,必须提供耗材或者试剂的相关资料(资料必须包含耗材或试剂的清单,报价,收费情况,是否列入医保范围);无需使用耗材或者试剂的提供《无需使用耗材或试剂承诺书》。所有上机试剂及消耗品(含专机专用)检测菜单不附带任何限制。
6.各大厂商需提供最具通道开放性、技术先进性的机型。
7.如果参与推介的设备需要和第三方设备或者软件对接,需要提供设备对接的可行性论证材料及承诺。
8.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加盖经销商或者厂家公章。
注:上述产品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推介产品,欢迎相关设备生产厂家直接报名参与推介。成功报名的供货商需准备不多于10分钟的产品展示PPT一份,以及近期该产品的中标通知书若干,届时对所推介产品进行供货意愿价格等有关信息的现场咨询。推介会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成功报名的供货商。相关事宜可与我院设备处胡工(电话:****-********)联系咨询。
福建省立医院设备处
2021年3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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