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冷水机组(含空调节能控制系统)采购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冷水机组(含空调节能控制系统)采购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江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期工程民安大道站~唐家沱站,线路全长15.7km,设9座车站,其中地下站5座,半地下站2座,高架站2座。设唐家沱车辆段1座;该段已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建成通车。

本工程为四号线二期工程:唐家沱站(不含)~石船站,线路主要位于江北区和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串连了唐家沱、鱼复工业园和龙兴工业园。四号线二期线路全长约32.6km,地下段长约21.01km(含铜锣山长达隧道一处,约2.8km)高架段长约11.48km,过渡段105m,全线共设15座车站,平均站间距约2.3km,其中,高架站5座,地下站10座,全线与四条轨道线路换乘,分别在干坝子站和生基堡与规划8号线换乘,复盛站与规划11号线换乘,普福站与规划14号线换乘。四号线二期设两座主变电所,分别位于干坝子站和普福站,设石船车辆段1座位于终点站石船站东北侧,占地面积约51.5万平方米,该车辆段与规划11号线车场共址。

四号线控制中心位于大竹林控制中心与轨道交通五、九、十、环线共享。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使用规格和数量根据施工进度可能会有适当调整,结算以实际验收的规格、数量为准。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冷水机组(含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及伴随服务检测调试、安装督导等。具体招标内容、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交货期:2021年4月—2021年12月(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注册资金在4000万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同等有效)。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注:投标人须提供其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提供以下四项证明文件中的一种即可: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由其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

4.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设备同时具备有效的国家法定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及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CRAA 认证证书;(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法定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及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 CRAA 认证证书)

(6)空调节能控制系统能提供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已开通运行项目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节能量评估报告,节能率达到 30%以上,具有地铁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

(7)以上提及的证书、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产品近五年(2015年7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诺,编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

(9)投标人须取得节能控制系统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冷水机组厂家进行投标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详见资格审查部分中格式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内连续三年盈利,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内(2015年7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并试运行的日期为准)具有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机场或大型场馆)工程的空调主机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通风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在国内具有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工程两条线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供货合同清单。合同不能反映业绩评审因素时,还应提供业主证明原件。

3.4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18年-2020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2018年-2020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2018年-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期内的;

(6)不存在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采购人有纠纷待解决的情形;

(7)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1)至(8)内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编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

3.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本次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03-22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1-03-26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发布澄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4-14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系统 空调节能 冷水机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