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智能化建设项目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智能化建设项目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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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智能化建设项目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1-03-16 11:39: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1-03-17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1-03-18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智能化建设项目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
标包名称: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智能化建设项目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智能化建设项目安防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BTX-2021-DX0342),比选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智能化建设项目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智能化建设项目安防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综合安防平台、监控系统、出入口系统、人员通道系统、周界报警系统、门禁系统、显示系统、枪库系统、人员测温系统、梯控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规模: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55万元(含税)。 1.2.3项目地点:泰州市范围内甲方指定地点。 1.2.4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1.2.5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3年。 1.2.6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45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新版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连同网址的页面截图; 2.2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自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参选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智能化设备或服务),累计合同金额80万元(含)及以上。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全景监控相机、半球摄像机、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一体化道闸)的原厂授权及三年原厂免费质保;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全景监控相机、半球摄像机、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一体化道闸),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参选人为制造商参选本项目时,须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且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选本项目。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参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9其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3月17日9时00分至2021年03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参选人严格按照本比选公告规定时间,凡有意参加参选者,在“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zbdl.ccsjs.com获取比选文件。 4.2.1文件售价: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请通过平台微信付款。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开标后在线下载,发票开具后无法更换。 4.2.2平台注册:“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企业注册信息将于60分钟内完成审核,审核时间: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超过60分钟未经审核的可联系:【雷荟沄】电话025-83303501,QQ:2216245928。 4.2.3文件购买:完成项目报名审核的参选人须登录平台,在“采购”-“购买文件”-“非招标采购”完成具体项目采购文件网上支付。 4.2.4文件下载:支付完成后在“采购”-“文件下载”下载采购文件,并获取参选保证金汇款账号,详见“参选文件3.5.2参选保证金形式”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3日10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88号电信大楼2006会议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人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88号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项目负责人:李庆、狄旭劲 联系电话:15380957227、17714520908 电 子 邮 件:dixujin.jszbtx@chinaccs.cn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比选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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