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湖新苑、娄子小区(海棠苑、玉兰苑、丹桂苑、秋枫苑)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王湖新苑、娄子小区(海棠苑、玉兰苑、丹桂苑、秋枫苑)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1、招标人名称:星甸街道高庙村王湖新苑物业管理委员会、浦口区星甸街道星兴社区海棠苑物业管理委员会、浦口区星甸街道星兴社区玉兰苑物业管理委员会、浦口区星甸街道星兴社区丹桂苑物业管理委员会、浦口区星甸街道星兴社区秋枫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2、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
3、联 系 人:陈长茂;
4、联系电话:159*****670。
二、招标代理人
1、招标代理人名称:南京广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人地址:建邺区黄山路12号602室;
3、联 系 人:燕辰峙;
4、联系电话:139*****479。
三、招标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王湖新苑、娄子小区(海棠苑、玉兰苑、丹桂苑、秋枫苑)。
2、物业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
3、规划总用地面积:221502.46㎡。
4、物业总建筑面积:309100.05㎡。
5、收费物业类型:
高层住宅、不带电梯多层住宅。
6、项目预计交付进度
招标项目已全部交付。
四、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招标项目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限内,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大会委托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合同自动终止。
五、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
(1)发布时间: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2日。
(2)发布网站:“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
(网址:http://www.pukou.gov.cn/cypk/jdgk/xdjd/)
2、接受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00分~2021年3月22日17时30分止。
(2)投标报名材料递交地点:建邺区黄山路12号602室。
3、实施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3月23日9时00分~17时30分止。
(2)资格预审地点:建邺区黄山路12号602室。
4、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及招标文件
(1)发放时间:2021年3月24日9时00分~2021年3月25日17时30分止。
(2)发放地点:建邺区黄山路12号602室。
5、组织项目现场踏勘答疑
(1)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
(2)答疑时间:2021年3月29日14时00分。
(3)答疑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云桥西路1号会议室。
6、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1)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13日14时30分。
(2)递交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云桥西路1号会议室。
六、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或者物业服务的企业;
2、管理业绩条件:在管住宅物业面积不低于200万平方米,有省优或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
3、物业服务等级:投标人应按照不低于《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三级二类的要求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物业服务等级不达标的予以清退;
4、拟派项目负责人条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2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并能规范组织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是中标后能实际派往招标项目现场的第一责任人,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物业服务企业内部调动或该负责人辞职,中标人必须提前选派符合条件的人选接替,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5、投标申请人应当是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的物业服务企业;
6、首次在本市申请投标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报名前到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结外地在宁企业初始入网手续。
七、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申请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物业管理投标报名表;
2、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个人简历(载明工作经历、管理业绩)原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物业管理教育培训记录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
5、提供企业类似业绩委托合同;
6、在管的主要项目获得并保持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称号的,提供以下资料:(1)示范、优秀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表彰的正式文件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7、外地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投标的,应当出具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当年开启的诚信证明。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二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并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可能被拒绝。
八、投标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选择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投标人。
1、公开随机抽签决定方式
(1)招标人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采取公开随机抽签确定投标人,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
(2)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因故不参加投标抽签的,应在抽签前书面(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告知招标人,且不得对抽签结果提出异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应在参加抽签时准时携抽签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到达抽签现场,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抽签现场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2、公开择优选择方式
(1)招标人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业绩(近三年内在管项目获得且保持的国家示范+3分/个、省优或省级示范+2分/个、市优或市级示范+1分/个,1年内有效投诉-2分/个)综合计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选择投标人,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
(2)择优选择过程中,若最后可选的投标申请人出现分值相同且超出规定的投标人数量时,则这些相同分值的投标申请人通过公开随机抽签方式最终确定投标人。
九、相关费用
1、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收取人:南京广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收取方式:现金。
2、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收取人:南京广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收取方式:支票、本票、银行汇票等(不接受现金)。
3、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与招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其他说明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借用资质,中标后不允许整体转包、分包,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联合街道物管科每季度就合同履约情况开展1次检查评估,对于人员配备不到位、服务等级不达标的,将根据评估结果扣除相应物业补贴;情节严重的,按照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同时由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启动物业服务企业更换事宜。
3、欢迎投标人于提交报名资料前进行现场查勘、报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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