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吉林省公安厅通讯、技术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JLZC2007-641
二、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通讯、技术设备
三、招标内容:
第一包:车载台、手持对讲机等
第二包:数码照相机等
第三包:紫外观察系统、显微镜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颁发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以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但不接受制造厂商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如果是制造厂商的分公司(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该分公司(办事处)与制造厂商具有法律上的隶属关系和具有出具授权书的权力。如果是国外产品制造厂商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国外制造厂商与其国内总代理商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货物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1)车载台
(2)手持对讲机
(3)专业数码照相机
(4)数码照相机。
4、第一包和第二包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以上(含200万)。
5、第一包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手持对讲机样品。
五、投标语言:中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0月19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七、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9日15:00时。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2、只有按规定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才可以参加投标。供应商可以直接携带所要求的文件材料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登记,也可以登录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注册登记,但必须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或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所要求的注册登记文件材料送达或者邮寄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并签署《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
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参加投标,供应商只要在网上注册成功,即可点击“招标文件下载”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和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需要注意的是:供应商只有先点击“招标文件下载”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以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
4、供应商在网上注册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清楚的问题,请及时与本中心联系。
八、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07年11月8日上午8 :30至9: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07年11月8日上午9: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每包收取人民币15000元投标保证金。
十一、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313室
邮政编码:130051
网 址:WWW.JLszfcg.gov.cn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