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公用集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温州市公用集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5月12日—8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公用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公用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公用集团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一次深刻的党性考验来抓实抓紧抓好,始终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迅速行动,部署有力度。巡察反馈后,立即成立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负总责,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对35项整改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实行专班统筹,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抓整改,构建了“党委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责任,推进有强度。对巡察整改反馈的3大类 11个方面和专题报告提出的共35个问题,细化成69项任务和127项整改举措,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等“四张清单”,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化认领;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位领导、一个团队、一抓到底”的领导挂钩机制,实行项目化推进;整改结果做到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的对账化销号模式。三是注重效果,整改有深度。坚持围绕公用服务“全覆盖、均衡化”总目标,“跳出问题抓整改”,从整改一个问题入手,促进一类问题解决,做到整改一类问题,建立一项制度;把推进整改与谋划集团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和与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三大目标、“五大着力点”结合起来,拓展整改实效。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 35个问题,细化制定为 127条整改措施,已整改 22个问题(114条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89.76%;尚未整改到位13个问题(13条整改措施)。在巡察整改中,问责追究54人次,其中批评教育25人,提醒谈话21人,书面检查8人;通报批评3起;追缴资金538987元;建章立制52项,其中制定制度22项,修订完善制度30项。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集团内部管理“一盘棋”意识。厘清集团本部与下属单位权责边界,明确审批权限,对下属单位采取操作型、战略型、财务型分类管控,强化集团调控力度。以创建“法人治理”党建工作样本为契机,修订完善涵盖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党建、工程管理等方面内容的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岗效薪改革“回头看”工作,落地实施集团人力资源优化项目,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并建立了管理、技术、技能员工发展“三通道”。
(二)加大重大民生项目推进力度。建立《集团工程建设考核实施办法》,成立重大民生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加快重大民生项目推进力度。紧盯东部高压管线项目和市区排水管网整治工作。针对东部高压管线项目,需待S2线与燃气高压管线交叉点完成后实施,近期利用新奥燃气公司中压管道解决空港新区用气需求。针对市区排水管网整治工作,已实施各区三级排水管网委托维养试点,全市排水管网“一张图”已基本形成。
(三)主动谋改革、促发展。编制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主营业务,构建各产业板块从市区向周边区域复制辐射延伸的新布局。全面推进与龙港市、苍南县政府战略合作,建设全市首个循环经济产业园,推进苍南县污水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加快“走出去”步伐。主动谋划研究实业公司新业务承接方案。与宝武环科合资合作,吸收央企先进管理制度和经验,谋求环发公司转型升级。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国家级荣誉创建项目”回头看。对西向生态填埋场一期工程和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建设工程两个项目开展回头看,目前运行状况良好,有效处置了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后产生的固化飞灰和工业危险及医疗废弃物。201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纪要中的相关任务事项25项已全部完成。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项目等任务要求,在《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2020年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领导挂钩工作方案》,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强力推动上市工作。调整了珊溪公司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上市工作推进专班,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计划安排。督促浙商证券对上市辅导工作人员予以调整、增补,选派具有丰富辅导经验的人员组成新的辅导工作小组,并免去时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的行政职务。2020年6月2日完成上市报会申报材料提交,提前近一个月完成市委市政府“六重清单”中的工作任务要求,并提交了两次反馈答复。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召开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明确和落实集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0年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及扩大会11次,其中开展专题集体学习研讨4次,班子成员到基层联系点讲党课7次,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班子的示范作用;组织47个基层党支部700余名党员开展“筑牢意识形态、坚定理想信念”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并签订不参教不信教承诺书,填报不参教不信教自查表,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四、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对集团布局结构进行优化,制定《集团部室职责说明书》,进一步明晰部室职能及岗位职责。集团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公室)组织对集团干部职工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效率不高、执行不力等作风问题,开展“一月一重点,一查一通报”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64项,已全部整改到位。研究制定了公用基础设施共享基地建设详细工作推进计划,2020年12月已进场施工。
(二)强化作风转变。出台《公用集团问题领办制度》《进一步做好基层减负工作的方案》《作风巡查工作办法》等系列转作风促发展工作制度。开展了“万人评议”、节前作风检查及工作纪律等专项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个别谈话、政策研究等方式,被巡察以来共下基层130余次,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切实解决重点工程政策处理难度大、上市工作进度慢等基层工作难题24项,并形成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调研解决问题清单》。出台了《公用集团合同管理制度(试行)》《公用集团土地房产委托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签订与执行,明确委托出租资产租金催缴的职责与流程。
(三)扎实改进文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文风的实施意见》《集团和二级公司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审核制度》,加强对述职报告的审核和抽查,对态度不端正,撰写不认真,存在抄袭、雷同等问题的,一律取消该干部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有关党政纪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
五、关于“担当尽责、服务理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服务意识。修订出台《公用集团便民服务大厅考核管理办法》《公用集团客户服务考核管理办法》,提升网上办理考核指标比重,对线上业务加倍考核。组织开展服务礼仪与职业素养提升培训班,积极组织开展“公用便民服务进社区、进园区”活动。加强客户引导,在集团、燃气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线上业务推广应用专题宣传。对综处中心全体员工开展服务意识、技能培训教育,实行业务经理负责制。
(二)提高解决群众诉求能力。优化投诉考核机制,将投诉件考核与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挂钩,投诉件考核比重由0.002分/件提升至0.008分/件;2020年有效投诉件同比下降20%。组织开展窗口工作人员、一线水气安装人员服务理念及业务素质培训405人次。减免居民客户60千瓦以上燃气增容设计费、开展“公用服务进社区、进园区”活动、出台“水惠安”保险服务等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
六、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外出考察审批管理。出台《规范离温外出及因公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明确学习考察等审批程序。修订《公用集团职工疗休养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职工疗休养管理。
(二)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修订《公用集团应急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应急车辆管理,优化应急车辆审批流程,增加目的地、车辆出入里程数据和派车单,跟踪检查出车GPS轨迹。强化对应急车辆的日常维修、油耗管理并建立档案。出台《公用集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审批流程等进行明确。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资金规范管理。修订出台《公用集团融资管理办法》《公用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公用集团资金存放分配规则(试行)》,加大资金存放利率分配权重,提高资金存放收益。强化融资询价、比选流程,完善存贷款长效管理机制。通过融资租赁、项目贷款等中长期融资,短期融资比重由28%降至20%,融资结构得到优化,流动性风险降低,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探索在资金安全和周转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存放收益的可能性。从2016年7月份开始实行存款竞争性存放,对可支配的存款余额进行分配,每月分配一次,分配结果在集团网站上公示,接受监督。
(二)强化资产盘活管理。修订完善《公用集团土地房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权属管理要求。加强对“13 处房产、6 宗土地、47座泵站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办理,其中6处房产、6宗土地、1座泵站已办理,剩余房产和泵站的不动产证已在积极办理中。成立渔业资源调查专班,设置拦鱼设施、提升捕捞暂养技术、提高放流鱼苗存活率、持续开展渔业资源评估、建成水上视频监控智慧监管、开展有奖举报等措施防止渔业资源流失。集团下属水保分公司配合库管单位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保水护渔管理工作考核、在网袋口和通航口实行24小时值守等方式强化管理。
(三)严格投资、收购管理。修订出台《公用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公用集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明确投资主体职责、决策程序、风险防控等,强化股权收购等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成立对外投资历史遗留问题清理专班,持续跟进清理工作。
八、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应急采购行为。修订完善《公用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集团各部室及各下属单位职责,新增了计划及事前管理要求、应急采购审批和实施流程、防范串标和围标等内容。同时,各下属单位也均已完善本单位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与监督,强化采购主体责任落实。
(二)严格工程项目监管。修订工程建设考核办法,将工程逾期未结、超概未批等纳入年度考核。制订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指导意见,出台《公用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和《公用集团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各下属单位同步修订完善实施细则,后续将加强宣贯培训工作,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概算执行管理办法和调整机制。
(三)规范项目承包管理。修订出台《公用集团土地房产委托管理办法》《公用集团土地房产管理制度》,完善房产租赁实施程序、租金催缴和监督工作等流程,租赁房产实行一宗一档,规范资产管理。修订完善《公用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各下属单位同步修订完善本单位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完善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流程审批、监督管理等内容,规范采购行为。成立排水泵站维养管理提升工作组,出台《泵站运行优化及管理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九、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主责意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专题研究机制,集团党委全年研究党建议题27项,涉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务公开实施意见、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等。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出台《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六张”责任清单》以及《2020年集团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等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模式,2020年集团各基层党组织已重点推出包括“瓯海、洞头供水一体化”等书记领办项目、“党建+防汛服务”等支部融合项目、“红色引擎+大师工作室”等党建样板项目以及“科学防汛+党员‘亮行’”创先争优等46个项目。制定了《集团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修订了集团党委会、董事会、领导班子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明确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具体要求。修订完善《集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集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等内容,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并第一时间市向国资委纪检组做好事前告知、事后报备工作。集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深刻剖析了原因。针对5个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不够规范等问题,发文通报批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建立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配备学习秘书,专人负责记录,并按年度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档案。
(三)加强党员、党费管理。编制《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的标准、条件、程序及日常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统筹安排、合理规范使用党费。举办党支部书记、党务、纪检人员专题培训班。
十、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育人留人办法不够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对原制度中任职条件和选拔程序进行调整,并针对性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导手册,细化选拔工作实施各环节工作要求。集团党委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五个办法专题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二)加强招聘程序管理。出台《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明确了招聘考试委托第三方出卷并签订保密协议、组织实施,考试实行量化评分,建立集团考官库、面试考官随机抽取,考官分组、考场确定随机抽签确定,确保招聘公正公开。出台《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回避暂行规定》,规定了岗位、履职、录用回避要求。
(三)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加大干部轮岗力度。完善集团人才管理机制,研究出台《集团人才管理办法》,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岗位兼职、导师帮带等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给予人才选拔评聘优先、交流培训优先、实行特殊薪酬制,提供技术攻关、科技创新资金激励等支持。集团党委将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原则,深化人才强企理念,营造良好人才培养环境;继续深入推进和完善各单位薪酬绩效改革,建立“以岗定薪、按绩取酬”薪酬绩效体系,提高新进员工工资,要求不低于企业人均核定工资的70%,同时增加一线员工、艰苦岗位补贴,建立员工技术、技能发展通道;规范和优化集团员工招聘工作,谋划校企合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建立人文关怀,关心关爱职工及家属,创造条件为员工提供员工宿舍等便利,让员工更有归属感。研究出台《集团干部轮岗交流试行办法》,明确干部轮岗交流的对象、年限、程序等规定。
(四)规范编制人事管理。修订完善《集团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集团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集团员工编制管理办法》等11项员工管理制度。
十一、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修订了《集团廉政谈话制度》,明确了定期谈、常态化、全覆盖等要求。集团、下属单位班子成员都已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制度》学习,并开展谈心谈话,从11月开始对谈话情况实行月统计月公示。2018年集团已将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考核列为不合格,扣发了受处分人员年度绩效工资。针对纪挺法前不到位,责令珊溪公司党委、排水公司党委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集团党委将“纪挺法前”纳入全集团基层党支部一月一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
(二)提升纪检监察部门履职能力。推进集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行派驻+垂直(中心)相结合的纪检监察模式。出台《集团派驻纪检组及其组长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集团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年度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明晰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行为。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参加2020年集团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以及纪检工作者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养。
(三)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出台《集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护照等证件收缴管理、工作人员职责、因私出国(境)审批等工作要求,并强调了相应违规处理措施。组织集团全体中层干部、高级职称员工及财务人员参加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宣贯培训及相关知识测试,并完成69人的证件档案分类整理,实行证照“一人一档”管理。
十二、关于“珊溪水库水源保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工程维护管理。制定《温州市公用集团珊溪水源保护分公司珊溪(赵山渡)水库水源保护设施破坏和水源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每周不少于两次开展巡查,异常情况做好登记,已开展巡查32次,修复约450米防护栏。两次针对巡查发现的水质异常情况,取证后向市珊管中心提交专题报告。已将一级水源保护区防护栏监控纳入珊溪水库视频监控智慧平台,并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关键卡口及显眼位置新设30张宣传牌。
(二)强化护鱼保水措施。完成《关于2017-2019年珊溪水库鲢鳙鱼资源量流失调查报告》,提出了设置拦鱼设施、提升捕捞暂养技术和提高放流鱼苗存活率等3项措施,以及持续开展珊溪水库渔业资源系统评估、建立健全珊溪-赵山渡水库渔业资源管理机制和规范无序放生行为等3项建议。冬季大捕捞期间,在网袋口和通航口实行24小时值守,同时完成了水上视频监控智慧监管项目建设和验收,并制订《珊溪水库渔业资源有奖举报办法》。与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合作,开展系统、全面的渔业资源评估监测。
(三)加强渔业资源调查和水源监测。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采取在珊溪水库设置15个监测点位定点采样和结合探鱼器等设备在全水域深入探查等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水库水质、富营养化、浮游动植物、底栖动物、鱼类生物量与群落结构调查,为期1年。通过调查数据分析,计算珊溪水库渔产潜力,综合评价珊溪水库生态系统的健康程度,提出保水渔业改善建议。从2020年11月开始,珊溪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已实施共享,这将有利于动态引导实现养鱼护水的目标。
(四)完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明确2018-2020年的保水渔业工作经费经第三方审计后,由珊溪水源保护专项资金负担公益性项目支出,经营性费用由集团负责;后续保水渔业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方案待市珊管办进一步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审议。组织开展围网捕捞,确保供给能力,采取与本土餐饮门店合作或由特许经销商自营餐饮店的形式,实行品牌化经营,注重餐饮方面拓展。完成龙湾区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实现市内三区覆盖、并向乐清、瑞安、文成等主要县辐射的线下网络架构。
下一步,公用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以坚决打好巡察整改“攻坚战”“巩固战”“持久战”的姿态,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公用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问题意识,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牢固树立“党建引领一切”“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建立健全党建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对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四是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公用事业高质量提升。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公用事业发展的结合点,通过抓好整改破解阻碍公用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重点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持续加力,保障能力实现新突破;在便民利企优化上持续加力,服务水平实现新突破;在产业培育拓展上持续加力,经营增效实现新突破;在内部管控提升上持续加力,党建引领实现新突破;以整改落实推动集团干部队伍作风新转变、干事创业能力新提升、联系服务群众新作为、公用事业发展新台阶,为温州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展现公用领域更大作为提供坚强的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 ********;邮政信箱:温州市公用集团办公室(邮编3250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zgytz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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