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城区车辆违停拖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太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城区车辆违停拖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6 15: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太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城区车辆违停拖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3月 30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H2021FS0019-1
项目名称:太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城区车辆违停拖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约100万元
包括:1、交通违法车辆拖移(据实结算),由采购人支付;
2、交通违法车辆停放费,实行包干价,6万元/年,不下浮报价,第二年此项费用在上年度基础上上浮20%。
最高限价:95元/辆,本项目按单价报价。交通违法车辆拖移据实结算。
供应商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采购需求:太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城区车辆违停拖移停车服务,为太和县交通管理城区违法车辆提供停放和拖移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2年,按1+1形式每年一签订,无违规、无解除合同等情形的,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车辆道路施救、停车场服务经营范围,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供应商需根据太和县公安局的通知,随时提供拖车服务,且在同一时段能够至少提供4辆以上拖车服务。
3.3、具有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专属停车场地(投标人自有停车场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和国土部门发放的用地许可;投标人租赁停车场的,提供租赁合同(截止投标时,合同有效期限到2023年12月31日之后))和出租方已获得的用地许可,并有办公、值班用房,以及监控等与停车管理相关的附属设施。
三、获取采购文件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址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1年3月 30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室(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五、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太和县公安局
地 址:阜阳市太和县友谊路与建设东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00米
联系方式:袁主任181*****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泉区顶大路57号
联系方式:马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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