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遗失声明(李志荣、周煌桂)
他项权证遗失声明(李志荣、周煌桂)
因本人李志荣、周煌桂保管不慎,将他项权证遗失,他项权证号:赣(2017)贵溪市不动产证明第*******号,不动产坐落:贵溪市恒泽园19栋2单元602号,抵押类别:按揭转现房,抵押权人: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李志荣、周煌桂,抵押期限始:2011年10月13日,抵押期限止:2021年10月13日,抵押面积:83.6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本人声明该他项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志荣、周煌桂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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