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栏杆集镇青岗村店门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关于栏杆集镇青岗村店门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栏杆集镇青岗村店门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8.75万元,其中巢湖市扶贫专项资金127万元、其他资金31.75万元。
三、实施期限
2020年4月1日-2020年6月30日
四、绩效目标
对店门自然村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涉及农户127户,建设任务:净化工程,硬化工程。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巢湖市栏杆集镇人民政府,孙雁松
六、受益对象
127户300人,其中贫困人口10户16人
七、带贫减贫机制
提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水平,方便贫困群众生产生活。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5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巢湖市扶贫办
巢湖市栏杆集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巢湖市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邮箱:chsfpb@126.com****-*******%EF%BC%8Cxxfpbxmg@126.com%EF%BC%9B">,通讯地址:巢湖市姥山路1号政府办公大楼112室;
巢湖市栏杆集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邮箱:********11@qq.com,通讯地址:栏杆集镇人民政府1楼;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巢湖市栏杆集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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