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及辅助用房”装饰及整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竹溪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及辅助用房”装饰及整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竹溪县公安局
“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及辅助用房”
装饰及整体绿化工程
招 标 公 告
竹溪县公安局新建的“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及辅助用房”位于湖北省竹溪县幸福西路,占地面积16亩,建筑总面积11700平方米。工程建设于2012年10月16日正式投入建设,预计投资4120万元,现主楼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新的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及其附属用房是一个集办公、办案、办事于一体,布局科学、特色鲜明的建筑楼群。在设计上注重功能齐备的同时,又兼顾未来需求留有发展空间。整体造型庄重大气、简明有序,楼群以主楼为中心辐射四周,办案、办事和生活区功能明确。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意识,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属竹溪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及辅助用房”整体设计、装饰及绿化设计、施工,为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该项目,在合理造价的基础上,择优选定施工单位。请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的法人实体,并具有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业绩和设计经验,成功承担过规模较大的办公楼、会议室、大厅内外设计装修及绿化设计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我局业务技术用房整体设计、装修及绿化设计、施工。
一、设计要求:
1、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规范设计;
2、充分体现公安机关形象;
3、办公楼、大厅、会议室内外装修依据现有的建筑结构进行设计,要求现代而不浮夸,整体设计简洁大方;
4、整体绿化区域景观设计要以人为本,有意趣、有品味,刚柔并兼。
二、投标设计单位项目作业如下:
1、业务技术用房及其附属用房整体外观效果图一张;
2、整体景观平面布置及形象效果图各一张;
3、业务技术用房大厅效果图一张;
4、各会议室组合外观效果图一张,内装平面效果图各一张;
5、业务技术用房2至9层普通办公室平面布置及效果图各一张;
6、工程施工设计、装饰总费用汇总表一份(内容包括:施工所需效果图、立面图、平面图、完整的施工图、施工节点图及其说明)。
以上设计应有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内容应完整清晰的表达设计意图,说明和阐释造型、风格意念效果;并对建筑装饰用材与原建筑结合做法的说明。
三、投标单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
报名时需设计人员到工地考察原建筑结构形式,并与甲方基建负责人交换设计意见。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施工单位具有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方设计作业方案完成后以文本方式A3装订成册, 于2013年5月25日前送到。
地 址:湖北省竹溪县公安局
联系人:曹 勇
手 机:139*****987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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