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萍镇鸿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红叶石楠小苗(第二次)招标公告
惠萍镇鸿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红叶石楠小苗(第二次)招标公告
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红叶石楠小苗采购(第二次)
分散询价公告
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红叶石楠小苗采购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800元整,总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服务)具体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数量 |
1 | 红叶石楠小苗采购项目 | 棵 | 33000 | P15-20 H20-25 |
二、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800元整,总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专业合作社、苗圃、公司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包含货物、相关附件、货物运输、现场安装、调试、使用、人工、运输保险、税金、售后质保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需求。采购人项目需求中的要求,供应商必须进行实事求是的响应。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报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接受采购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报价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采购单位: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浦书记联系电话:138*****760
代理机构: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燕 联系电话:189*****970
五、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投标报价表(附件三):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以上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的,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网络报名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1日24时00分前必须向邮箱qdshpz@163.com中发送网络报名报价函[附件一报价表、附件二承诺书],作为现场开标的必要条件;逾期不予接收
报价供应商于2021年03月22日9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惠萍镇人民政府建设楼三楼会议室,并在2021年03月22日9时30分开标。迟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惠萍镇人民政府建设楼三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商务部分要求:
1.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后的3日内供货,如不能及时提供符合标准的苗木,视为供货方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2.约定事项: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3.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确保正常使用。
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安装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九、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若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十一、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如采购单位变更采购方式,将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十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苗木最终价格=苗木成交单价(中标价)*实际验收数量。
供应商完成全部供货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一年后付清
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后结付货物价款时退还(不计利息)。
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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