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2012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追加资金招标公告
平南县2012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追加资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2012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追加资金项目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2]275号文的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及县资金,招标人为平南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南县2012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追加资金项目 [KLPNGG*******]
(2)招标内容及说明:平南县2012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追加资金项目(本项目分为15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
注:一个投标单位可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
(3)建设地点:平南县各中小学校园内。
(4)要求工期:建设一层的要求工期60天(日历天),建设二层的要求工期90天(日历天),建设三层的要求工期115天(日历天),建设四层的要求工期140天(日历天),建设五层的要求工期165天(日历天)。
(5)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平南县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5日起至2013年4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南县住建委3楼)接受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身份证;(8)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平南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南县住建委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平南县二环路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邮 编:537300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电 话:****-*******、*******(传真)
2013 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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