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保区形象展示电子沙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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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函.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4
2、采购项目名称:综保区形象展示电子沙盘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3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北京衡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甲10号楼5单元602 | 578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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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崔凤奎、赵晓华、滑洪涛、王冰、裴晨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洛阳市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金额:80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3月16日至2021年03月1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综合保税区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C504
联系人:张辉
联系方式:139*****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3楼1310室
联系人:苏女士(GX47-008)
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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