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物资招标公告

卫生局物资招标公告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0658-1301SZTCG083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局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3.1、01项目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玖万零柒佰肆拾元整(¥90,740.00元)。
3.2、02项目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四、采购信息
01项目包: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局自动电脑心肺复苏模拟人等物资采购项目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

1

自动电脑心肺复苏模拟人

2台

2

高级儿童心肺复苏模拟人

1台

3

脊椎固定板

2个

4

一次性CPR训练屏障消毒面膜

50个

5

数码相机

1台

6

卡扣式止血带

20台

7

募捐箱

30台

8

AED自动除颤仪

1台


4.1、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
4.2、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02项目包: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局被套及天然棉花被采购项目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

1

被套

200件

2

天然棉花被

400床

4.3、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4.4、付款方式:所有物资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注:社保证明的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且参保时间须为2013年1月份或之后。】
5.3、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注: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4、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5.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六、公示期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9日)。
七、报名登记及购买谈判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接收谈判响应文件信息
8.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25日9时30分。(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8.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九、谈判信息
9.1、谈判时间:2013年4月25日9时30分。
9.2、谈判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室。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0.1、联系人:李幸男。
10.2、电话:****-*******
10.3、传真:****-*******
10.4、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连江路13号商业大厦8楼。
十一、采购人信息
11.1、联系人:郭先生。
11.2、电话:****-*******
11.3、地址: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7号。
十二、谈判保证金信息
12.1、供应商须于2013年4月22日18时正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各项目包谈判保证金情况如下:
01项目包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元);
02项目包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2.2、谈判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12.2.1、户名: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12.2.2、开户银行:清远市工商银行连江支行
12.2.3、帐号:****************544
注:
1、如无特别说明,各项目包的要求均相同。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3、技术、商务需求均详见谈判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4、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5、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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