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设备招标公告
气象局设备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气象局气象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呼伦贝尔政府采购中心受呼伦贝尔市气象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气象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气象局气象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气象设备: 最高限价240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及实收资本均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6)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销售授权书。(原件)
7)因项目要求牵涉到地市、旗县两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投标商必须要有两个及以上地市级或省级一键式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系统建设案例,报名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以上资质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要求提供原件,如开标现场不能提供原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分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并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经初审合格后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nmgp.gov.cn网站上的“盟市招标公告”栏目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需根据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异地企业可在www.nmgp.gov.cn网站中下载《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如未确认报名,不准参与投标。
四、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投标企业须以银行电汇(异地企业)或支票倒存(本地企业)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的帐户必须与汇入时一致,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入: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788
开户行:工商银行河东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26日17:30时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27日上午9:00时
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号 邮政编码:021008
项目标前联系人:郭晓伟张兵兵 电话、传真:****-*******
项目标后联系人:敖伊兰 电话:****-*******
采购单位项目技术联系人:刘喜元 ****-*******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4月15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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