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太阳能供热辅助系统热泵机组招标公告
所需太阳能供热辅助系统热泵机组招标公告
唐山市热力总公司所需太阳能供热辅助系统热泵机组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唐山市热力总公司的委托,在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督下,对唐山市热力总公司所需太阳能供热辅助系统热泵机组采购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唐山市热力总公司所需太阳能供热辅助系统热泵机组采购招标;
2、工程建设地点为:唐山市;
3、交货期:甲方发出订单后,30日历天内到货;
4、质量要求:合格;
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招标范围:
唐山市热力总公司所需太阳能供热辅助系统热泵机组采购招标供货及维保(制热量2.1kw,功率0.9kw,水泵选用功率为:46-151w,);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资质要求:
(1)设备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设备供应商必须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能力并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3)设备供应商应为设备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如设备供应商为代理商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唯一指定代理商;必须出具设备生产厂家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设备供应商人员、资金、能力、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生产或供应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若设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报名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近三年(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若设备供应商为代理商: 报名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生产厂家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另外还须按上述生产厂家报名要求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以上资料提供原件,须同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4月12日~2013年4月18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交易大厅(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65号)
4、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5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西山道65号建设大厦一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唐山市热力总公司(盖章)
办公地 址: 唐山市卫国路7号
联系人:李立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唐山市鹭港小区502楼4单元1001室,兴源道与龙源路交叉口西行50米路北
联系人: 韩宇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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