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保洁一体化管理设施设备(包件一、二、五)招标公告

道路保洁一体化管理设施设备(包件一、二、五)招标公告

青浦城区道路保洁一体化管理设施设备(包件一、二、五)采购公告(2013-04-15/2013-05-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城区道路保洁一体化管理设施设备(包件一、二、五)项目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 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 QPZFCG 2013-007

招标项目:青浦城区道路保洁一体化管理设施设备(包件一、二、五)

项目内容、数量及范围:

包件一:两轮电动保洁车 25辆

包件二:路面养护车(冲洗车) 2辆

包件五:太阳能果壳箱 108只

上述项目包括货物价格 、 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和 操作培训费用、 相关税费 以及验收等一切费用。

交货日期:根据用户要求于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如果投标文件交货期超过此时间要求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交付状态: 交货、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交付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内。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完成登记手续的供应商;

3 、 必须是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商,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投标;

4 、在本市有专业维修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2013 年4月15日 09:00 起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106领取标书(请带好U盘)。 以上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2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 、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 2013年5月06日 上午10:00 时之前送达下述地点。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定于 2013年5月06日 上午10:00 时在下述地点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底楼会议室。

2 、开标地点: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底楼会议室。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电子邮件通知项目联系人,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采 购 人: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地 址: 青浦区公园路218号

邮 编: 201700

联 系 人: 周伟

电 话: 021- ********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106室

邮 编: 201700

联 系 人: 陈蓓

电 话: 021- ********

传 真: ********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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