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预制保温加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预制保温加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预制保温加工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二道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17日09: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3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08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 ||
预算金额 | ¥5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晗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洋****-********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晗****-******** | ||
附件: | |||
附件1 | 2021-05保温板招标公告3.16.doc |
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预制保温加工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2021-05
项目名称: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预制保温加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预制保温加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DZB2021-05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预制保温加工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预制保温加工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加工及蒸汽管预制保温加工;
2.3采购预算:540万元;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
2.6采购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有一项及以上良好的相关业绩;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6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0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4.3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如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
(5)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誉证明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0室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4月8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联系人:李明刚 张晗
联系电话:****-********
日期:2021年03月17日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系方式:张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晗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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