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更换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更换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更换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更换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项目
编制时间:2021年03月17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空气的污染随时间、空间变化,并受气象、地理等因素的强烈影响。为了及时掌握某区域空气质量的现状就必须在该区域内组成一个对环境空气进行采样和测定的完整网络,实时的监测环境空气质量,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是环境空气保护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技术依据和支撑,是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手段之一。
寿光市城区目前有两处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别为监测站空气站和商务小区空气站,两处站点数据用于省、市考核通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其中商务小区空气站还是国家京津冀周边加密空气站。两处空气自动监测站均建于2011年,目前已运行9年,按照上级要求,空气站设备使用年限一般为8至10年。2020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技术人员对全省空气站进行了运维工作检查,通过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指出我市空气站存在设备老旧,响应时间慢等问题。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整改要求,需对我市两处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进行更换。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潍环函〔2020〕240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工作情况的通报》鲁潍环函〔2020〕308号;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关于更换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的请示》寿环请字〔2020〕12号。
项目预算:190.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内容(具体内容及参数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序号 | 采购内容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紫外荧光法 | 台 | 2 | |
2 | 二氧化氮分析仪 | 化学发光法 | 台 | 2 | |
3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 | 台 | 2 | |
4 | 臭氧分析仪 | 紫外吸收法 | 台 | 2 | |
5 | PM10颗粒物分析仪 | β射线法 | 台 | 2 | |
6 | PM2.5颗粒物分析仪 | β射线法 | 台 | 2 | |
7 | 零气发生器 | 10~30psi | 台 | 2 | |
8 | 动态气体校准仪 | 至少3个标气接口 | 台 | 2 | |
9 | 气象五参数 | 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压力 | 套 | 2 | |
10 | 配套采样系统 | / | 套 | 2 | |
11 | 标 气(含配套钢瓶架及减压阀) | SO2、NO、CO各一套 | 套 | 2 | |
12 | 机柜 | 19寸 三组柜 | 套 | 2 | |
13 | 稳压电源 | 5KV稳压电源 | 台 | 2 | |
14 | 防雷系统 | 提供防雷报告 | 套 | 2 | |
15 | 消防设施 | 符合国家标准 | 套 | 2 | |
16 | 空调 | 2P,柜机,带来电自启功能 | 台 | 2 | |
17 | 固定式站房改造 | 达到国家际技术标准 | 项 | 1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地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规定。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设施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并达到验收合格。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和现状,按时、保质、保量完
成工作任务。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付款方式:中标方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中标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以上所有付款均无息)
9.满足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3月17日起,至2021年03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3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3号楼160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新兴街3008号4楼411室
联系方式:****-***********************5.pdf">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更换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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