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办公办案双系统法务通服务系统招标公告
移动办公办案双系统法务通服务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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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关于龙胜法院采购移动办公办案双系统法务通服务系统(GLZC2021-D3-280016-JCZX)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龙胜法院采购移动办公办案双系统法务通服务系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拟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龙胜法院采购移动办公办案双系统法务通服务系统
项目编号:GLZC2021-D3-280016-JCZX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需求清单
序号 | 采购需求 | 单位 | 数量 |
1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项 | 1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壹仟元整(¥481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广西高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桂高法网传【2018】56号文)的要求,为推进移动办公办案系统的深度应用,经参照广西高院、市公安、检查系统的具体做法,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以租赁服务的形式,招标采购移动办公办案系统供全院在职在编干警使用,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且方便了涉案当事人与法院的联系,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设定的个人接入账号,已嵌入法院办公办案系统,成为系统不可剥离的一部分,如另换接入账号,一是要重复投入资金进行系统配套改造,最重要的不但会出现较长的宕机期,更可能导致案件信息的丢失,严重损害到涉案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现两年租赁期已满,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保证全院62余个移动办公办案账号在中国电信前期搭建的移动办公办案平台上的延续使用,决定继续办理该系统的服务租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拟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3月17日至 2021年3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单位的加盖公章)反馈至采购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抄送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兴龙北路6号,联系电话:****-*******)。
五、本次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刘翼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华龙街48号
联系电话:180*****684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联系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兴龙北路6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唐云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五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采购需求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3月17日
附件信息:
********6">(附件)龙胜法院-法院警务通方案-采购需求.docx
2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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