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医院耗材供应商招标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0-JW22-F1006 三、项目概况:现拟每包选取1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及时为需求单位配送耗材或试剂,具体配送数量及配送时间以需求单位采购订单为准。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 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服务 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检验试剂配送服务 | 详见标书 | 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海南海口 | | 2 | 海南省耗材交易系统(省际联盟)平台内耗材配送服务 | 项 | 1 | 3 | 海南省耗材交易系统(省际联盟)平台外耗材配送服务 | 项 | 1 | 说明 | 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包括运杂费、利润、包装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①如供应商不是所提供器械的生产厂家,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所提供器械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查询信息页面并截图证明,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月23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者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保密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公对公转账,转账时应备注项目名称+标书款,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4月7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八、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www.zw.hainan.gov.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助理(****-********)(133*****699) 甄助理(****-********)(173*****359)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海南省某部 2021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