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冶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二)任务招标公告

七冶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二)任务招标公告

第一条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劳务分包内容

1.1工程名称: 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二期 工程(EPC)项目

1.2工程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综合保税区

1.3劳务分包内容: 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二期 工程(EPC)项目范围内劳务

第二条劳务分包工作期限及解释顺序

2.1自2020年5月30日开始,至工程结束。。

2.2如因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不计费用。

2.3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在合同文件出现概念含糊、表达歧义或不一致时,应按上述先后次序进行解释,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第三条质量标准

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设计文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第四条工程劳务结算与支付

1、 工程量的确定:实际结算数量(包含变更)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并经甲方确认为准,由于乙方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技术交底和图纸进行施工,造成的超设计数量,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质量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2、 单价:点工(技工)200元/工日;点工(普工)150元/工日。

3、结算方式:以计价单签字确认为准,劳务费支付总额含3%增值税。

4、支付方式:每期支付金额按照当期结算金额扣除相关扣款后进行支付。

5、甲方不支付任何形式的预付款。

6、在支付乙方劳务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有权拒绝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支付,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建设单位未将工程款按时支付给甲方时,双方约定,甲方将根据公司实际的情况综合考虑支付乙方劳务款,并不承担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8、工程劳务分包最终决算价以末次审价结算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任务 劳务分包 特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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