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冶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任务招标公告

七冶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任务招标公告

第一条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劳务分包内容

1.1工程名称: 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二期 工程(EPC)项目

1.2工程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综合保税区

1.3劳务分包内容: 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二期 工程(EPC)项目范围内劳务

第二条劳务分包工作期限及解释顺序

2.1自2020年5月30日开始,至工程结束。。

2.2如因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不计费用。

2.3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在合同文件出现概念含糊、表达歧义或不一致时,应按上述先后次序进行解释,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第三条质量标准

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设计文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第四条工程劳务结算与支付

1、 工程量的确定:实际结算数量(包含变更)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并经甲方确认为准,由于乙方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技术交底和图纸进行施工,造成的超设计数量,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质量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2、 单价:点工(技工)200元/工日;点工(普工)150元/工日。

3、结算方式:以计价单签字确认为准,劳务费支付总额含3%增值税。

4、支付方式:每期支付金额按照当期结算金额扣除相关扣款后进行支付。

5、甲方不支付任何形式的预付款。

6、在支付乙方劳务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有权拒绝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支付,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建设单位未将工程款按时支付给甲方时,双方约定,甲方将根据公司实际的情况综合考虑支付乙方劳务款,并不承担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8、工程劳务分包最终决算价以末次审价结算为准。




标签: 任务 劳务分包 特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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