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小微权力运行,适应村社组织换届新形势,建立权力规范监督体制,写好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现就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清廉舟山的部署要求,通过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化”、“流程化”,进一步厘清村级小微权力边界,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渔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建设清廉岱山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各乡镇要建立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逐条规范明晰。2021年全面运行清单制度,构建民主自治、权责明确、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监督有力的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岱山县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规程指南》(见附件),明确每项事务名称、责任主体、运行流程和风险防控等,确保村干部“照单办事、按图操作”。一是明确事务清单。结合农村实际,梳理细分事项清单,设置议事决策、组织人事、三资管理、工程采购、救助救济、阳光村务和公共服务等七个类别,逐条制订具体事项。村级事务清单与“最多跑一次”改革权力事项、政策供给、流程环节做到同步衔接,与相关职能部门服务事项、措施内容、运行步骤做到无缝对接。二是明确运行流程。与事务清单相配套,绘制运行流程图,列清各个村级事务清单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办理条件、操作程序、公开公示等,做到一事一流程,推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按章办事。三是明确风险警示。坚持“防为主,防为上”,对照事务清单内容和流程步骤,预先组织风险排摸和环节评估,梳理标注廉政风险提示,多维度做好防控警示,切实提升纪律提醒的实效性。

(二)强化制度保障。紧盯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健全“三资”监管制度。乡镇根据市、县有关“三资”管理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全面实行资金“网上审批”,推行“非现金结算”。 建立村集体“三资”三色预警机制,对账务处理、出纳管理、经营出租合同管理等多项内容实行“红”、“黄”、“蓝”三级预警,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健全工程项目监管制度。将涉及工程管理、采购管理和“三资”管理等村级事务项目,纳入县、镇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要按照《岱山县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工程发包管理,严格防范肢解项目规避招标行为。三是健全补助资金监管制度。完善扶农助残救困项目申报审评、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制度,加强补助性资金的过程监管和信息公开,健全资金到位、政策执行及支付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机制。

(三)加强民主监督。坚持村民依法自治原则,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督促基层公权力规范有序运行。一是坚持“五议两公开”决策制度。凡是涉及村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会议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表决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二是发挥村监会监督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细化村务监督工作机制和程序,厘清监督重点和职责边界。创新群众监督方式,调整充实懂财务、善管理、熟悉工程项目建设的人员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乡贤能人组成民间监督员队伍,形成民主监督合力,让群众有更多监督话语权。三是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公开。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到阶段性工作、常规事项定期公开,村民关注的焦点问题、热点事项重点公开。难点问题、复杂事项持续公开,提升透明度和知晓率。深化村级信息平台建设,探索“掌上村务”、微信公众号等公开途径,探索推行村民“点题公开”“疑问反馈”等制度。

(四)强化监督检查。按照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做细做实监督检查、把“清”和“廉”的要求贯彻到基层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一是加强县委巡察监督。把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化管理纳入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按照“见人、见事、见问题、见结果”要求,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推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涉及村级事务管理的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强村级审计监督。持续加大村级审计力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强烈的村进行重点审计,对集体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审计。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抓好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和相关案件的查处,提升审计实效。三是加强专项检查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教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乡镇纪委常态开展村级工程项目、资产资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完善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各村要高度重视小微权力的推行工作。各乡镇要担实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主体责任,重点做好所属行政村事务清单编制、规章制度和权力运行程序制定的指导、审核和把关工作。各村要认真实施执行,推动小微权力运行流程法定化,按照“五议两公开”程序,对小微权力清单有关事项进行决策,纳入村规民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经常性组织督查;组织、农业农村、民政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对口指导。

(二)讲求工作实效。各乡镇根据县里的清单,结合镇情村情实际作相应完善,设置特色清单,形成“一镇一单”“一村一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农村形势任务变化,适时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完善,确保清单于法周延、于事周全。根据清单内容,编制简便易行、形象直观的操作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作实现流程化和规范化,便于村干部“看图做事”、村民“照单监督”。

(三)加强学习宣传。要将《岱山县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规程指南》作为镇村两级党组织的学习内容,纳入村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要突出学习实效,使村干部迅速熟悉清单内容和办事流程,使“照单办事、依规用权”深入人心。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广泛宣传村级事务清单内容,提高群众对事项权力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注重督导检查。要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对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实时解决基层公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压缩村务权力暗箱操作空间。要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绩效考核内容。注重挖掘各村在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把相关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性成果,不断完善村级事务规范运行体系,为建设清廉岱山作出贡献。

附件:岱山县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规程指南(试行).docx

标签: 清单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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