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大道提质改造招标公告
太和大道提质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和大道提质改造项目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核【2013】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兴县太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和大道提质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兴县太和镇
2.3 规模:造价约320.76万元
2.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铺设人行道长约3400米,宽约2.5米。铺设路沿石长约3400米,修理大理石边花池约2200平方米,修建排水沟约1500米,以及大道两边绿化、美化工程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1〕49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并办理单项登记申请;再到永兴县建设局办理入永登记;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节假日休息。
4.评标办法
4.1、本评标办法采用按湘建建[2013]19号文、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 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合理定价为:叁佰贰拾万柒仟伍佰柒拾元整(¥*******.00元)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
6.1、本项目直接发售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的获取:所有单位到到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份,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发售时间:2013年4月15日8:30-2013年4月19日17:30(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县太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兴县太和镇
联 系 人:雷主任
电 话:189*****8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体育路6号
邮 编: 423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13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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