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左旗赵庄至白皮营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及赵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土左旗赵庄至白皮营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及赵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土左旗赵庄至白皮营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及赵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呼和浩特市2012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施工图设计已由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以呼交发[2012]48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贴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共计2条公路,总计里程4.9公里,具体内容如下:
(1)土左旗赵庄至白皮营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起于赵庄村南,向南经白皮营,止于呼托旧路,长为3.102公里,全线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其中K0+000-K2+272.264段路基宽7.5米,路面宽6.0米,两侧设2×0.75米土路肩;K2+272.264-K3+102.263段路基宽6.5米,路面宽5.0米,两侧设2×0.75米土路肩;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3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全线共设小桥16米/1座,涵洞10道,其中钢筋混凝土圆管涵8道,拆除新建6道,新建2道;铸铁管涵2道,拆除新建1道,新建1道,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宽度与路基同宽。全线设置了指示、警告、禁令标志、地名牌、标线及里程碑。
(2)赵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本项目中路起于三间房至毛扣营通村公路,向南穿越赵庄,止于赵庄至张庄通村公路,路线长为0.789公里;其余道路全部为村内连接线,主路长度为0.47公里,东路长度为0.129公里,西路长度为0.222公里,东1路长度为0.14公里,西1路长度为0.098公里,全线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其中主路、中路路基宽7.5米,路面宽6.0米,两侧设2×0.75米土路肩;其余段落路基宽6.5米,路面宽5.0米,两侧设2×0.75米土路肩;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3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全线共设涵洞6道,其中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道,铸铁管涵4道,全部新建,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宽度与路基同宽。本项目为村内道路为行车安全,在各个出入口处均设置了减速带。
2.2工期: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5月15日,交工日期:2013年8月15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土左旗赵庄至白皮营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及赵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最近5 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2项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3日至2013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如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3年5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土默特左旗纪检委、监察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
电 话:****-*******
邮 编:010011
行政监督:土默特左旗交通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察素齐镇
电 话:****-*******
邮 编:01001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白庙子镇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董慧明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梁雪立
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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