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宁波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2958888/2021-113191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农业、水利
发布日期:2021-03-17
成文日期:2021-03-17
主题分类:农业、水利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农业、水利
发布日期:2021-03-17
宁波市审计局:
贵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甬审投调﹝2020﹞6号)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单位认真核实,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项目设计、监理履约监管不严,人员到位与投标承诺不符的问题
存在问题: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工程(镇海段)总监理工程师在2018年2月至6月未出勤到位。
整改情况: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工程(镇海段)Ⅱ标段监理单位为浙江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工作变动原因,原总监耿志桥无法到场履职, 2018年7月6日建设单位发文同意自2018年6月26日起总监更换为雷竹锦,并按合同约定由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20万元。关于原总监耿志桥2018年2月至6月未出勤到位的问题,建设单位已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2020年11月底前支付违约金9.4万元(如监理单位未能按期支付,建设单位将直接从剩余监理服务费中予以扣除)。
下一步,我区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按合同约定履职。
二、关于个别项目代建费计取超标准,增加项目投资支出的问题
存在问题: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工程(镇海段)施工Ⅱ标段(施工合同价5831万元)由镇海区农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委托给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代建,代建管理范围为施工、监理招标结束至竣工验收通过,未包括招标工作;代建费按Ⅱ标段概算11235万元的2%计取,合同金额224万元,超规定标准约72万元。
整改情况:该项代建费目前已支付100万元,暂未超出规定标准。下步,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和审计意见执行,超规定标准部分不予支付。
三、关于专项补助资金滞留的问题
存在问题:镇海区财政局将新泓口水闸外移工程上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拨付给宁波甬镇投资有限公司后一直滞留在该公司。
整改情况:镇海区财政局、镇海区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宁波甬镇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泥螺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签订四方协议,专门对镇海区新泓口水闸外移工程市补资金支付程序予以明确,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支付。上述2000万元补助资金已于2020年11月5日由宁波甬镇投资有限公司按要求拨付。
四、关于部分项目概算执行不严的问题
存在问题:截至2020年6月30日,镇海区农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超概算范围列支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镇海段)项目借款利息1467万元。
整改情况: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镇海段)进行调账处理,建设期借款利息不列入该工程账目。如后续确需列支,将按规定报批调整概算内容后再行列支。
下步我区将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强监管,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建设资金绩效管理,强化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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