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综合业务用房真空相变锅炉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新建综合业务用房真空相变锅炉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的江苏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新建综合业务用房真空相变锅炉设备及相关服务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金港大道以北、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以东
(2)工程规模:2台真空相变锅炉
(3)交货时间: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锅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要求为制造商或代理商。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如为制造商,锅炉制造商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中外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需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为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所代理锅炉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外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制造商具有国际质检总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的生产许可证(如为制造商,提供原件;如为代理商,提供所代理品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6)投标单位须提供2010年1月1日以来真空相变锅炉采购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6、报名时须明确品牌,一个品牌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一个单位只能报名一个品牌。
7、投标人在报名及投标时必须选同一品牌的产品。
8、请申请人于2013年 4月 19 日17:30前登录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http://222.186.125.129/zjhynew报名,并下载预审文件。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CA证书,CA证书的问题致电********,网上招投标系统151*****651凌工(软件公司)。
9、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如经资审合格的单位大于等于3家时,合格者全部入围。
10、投标人须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至以下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 1758 8360 5916 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1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办法。总分100分。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其权值是:商务部分:68分;技术部分:32分。
一、 商务部分:68分
价格评审得分(满分68分)
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0.3分,低于基准价1% 扣0.2 分。
二、技术部分 32分
①、技术要求 (22分)
1)、额定热功率满足要求的得2分;
2)、热效率≥92%的得2分(提供权威效率实测报告);
3)、热水炉控制柜应与炉本体分体设置≥0.3米的得2分(参照样本提供的图例);
4)、后置式烟囱的得2分;
5)、锅炉生产工艺、质量保证手段、制作方案合理性,生产装备及检测设备先进性的得2分;
6)、换热器承受压力为1.0Mpa/ CM2的得2分;
7)、触摸屏动态显示为(液晶屏≥7cm×4cm)的得2分;
8)、锅炉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的得2分(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9)、燃烧器为自带稳压器、调压器、过滤器的得2分;
10)、燃烧器为同品牌或德国“威索”的得2分;
11)、热交换器采用不锈钢“U”型浮动式的得2分;
②、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10分)
1)、在江苏地区有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认可的该品牌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5分)
2)、承诺服务响应时间,须明确服务响应电话及其地址、联系人及解决问题时间。 (2分)
3)、质保期满后的维保优惠条件:比较优惠条件的实质性内容,备品备件和易损件质保期满后保证3年优惠不变价的且维保服务。 (3分)
12、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3、定标结束后,工程施工投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则招标人将视同其放弃中标,并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进行处理。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陈芳芳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212001
E-mail: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4月 15日至2013年 4 月 19 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3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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