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镇岑江小学工程施工图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永宁镇岑江小学工程施工图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狮永信招字第13026号
开标时间:2013-05-0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石狮市永宁镇岑江小学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狮市永宁镇岑江小学工程已经石狮市经济局狮经计[2012]1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石狮市永宁镇岑江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石狮市永宁镇岑江小学工程施工图设计;
2.2. 建设地点:石狮市永宁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50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25平方米;
2.4. 工程费用限额:总投资估算人民币 20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 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和内容
2.7.1. 招标范围: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操场、围墙、绿化景观、广场、道路、排水、消防、电力、电讯、燃气等所有建设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2.7.2. 内容:在满足国家规定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前提下,完成建筑物及配套项目设计,建筑物包括建施、结施、给排水、电气各专业施工图纸设计,其中包含基坑支护、建筑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暖通、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人防等所有专业工程,配套项目设计包括构筑物、操场、围墙、绿化景观、广场、道路、排水、消防、电力、电讯、燃气,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不包含勘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一级结构师注册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的前三年内(以建筑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经审查合格的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中小学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石狮市东港路与子芳路交叉口处豪富华房地产大厦七楼)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5月8日8:30~9:00;递交地点: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设计费用:本工程设计费用按固定价格包干,投标人不必报价。发包价格为:①、建筑物部分(含地下室面积),按照国家标准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单价包干。除建筑物部分外的室外配套项目部分,包括构筑物、操场、围墙、绿化景观、广场、道路、排水、消防、电力、电讯、燃气,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的设计费,综合在建筑物设计费中,不再单独计取设计费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永宁镇岑江小学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35*****629
招标代理机构: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电话:****-********、********传真:88713700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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