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产业危险化学品类物资合格供应商征集招标公告
火电产业危险化学品类物资合格供应商征集招标公告
(1)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位于青海省湟中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内,在湟中县汉东乡政府所在地北侧,北边距湟水河约10km,东南距湟中县城约10km,厂址西北距湟原县城约23km,东距西宁市约35km。
交通条件:甘河工业园区内二级公路多(巴)鲁(沙尔)公路南北横穿工业区,与109国道丹(东)拉(萨)公路和103省道西(宁)扎(麻隆)公路及西(宁)湟(源)一级公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2)华能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堡子村,在湟中区西堡镇政府所在地北侧7km处,北边距湟水河约2km,西南距湟中区政府约15km,厂址西北距多巴镇政府约10km,东北距西宁市海湖新区约9km。
交通条件:厂址西侧紧邻鲁云公路,进厂路口沿鲁云公路自南向北约1.5km处与国道109线西川南路段相连(k1968+540处),西北距西(宁)和(田)高速(G109/西城大街/湟中)出口约2km,公路网环绕,交通十分便利。
(3)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
青海大通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东南5km处,南距西宁市30km,东距北川河5km,西距宁大铁路支线5km,座落在北川工业经济带内。
交通条件:厂址东侧紧领227国道,进厂路口延227国道西宁至大通方向31公里处西侧灰渣路口往西500m处,南北距张(掖)汶(川)高速老营庄出口站约3km处,交通十分便利。
(4)青海黄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青海省湟中县甘河工业园西区广鑫达到26号,在湟中县汉东乡政府所在地南侧,北边距湟水河约14km,东南距湟中县城约8km,厂址西北距湟原县城约30km,东距西宁市约30km。
交通条件:甘河工业园区内二级公路多(巴)鲁(沙尔)公路南北横穿工业区,与109国道丹(东)拉(萨)公路和103省道西(宁)扎(麻隆)公路及西(宁)湟(源)一级公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1.2招标范围
项目业主生产用硼酸、丙酮、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钡、氢氧化钠、硫酸钾、氯化钡、乙醚、磷酸二氢铵、柠檬酸、草酸、氨水、硫酸铵、二异丙胺、丙三醇、柠檬酸铵、钼酸铵、草酸铵、硫酸高铁铵、乙酸铵、柠檬酸氢二铵、三氯甲烷、过硫酸铵、氨三乙酸、30%过氧化氢、硝酸银、氢氧化钠(粉末)、氢氧化钾(粉末)、五硼酸铵、液碱、氯化铵、硫酸亚铁铵、乙醇95%、硫化钠、石油醚、正丁醇、铬酸钡、碘化汞等危险化学品类合格供应商。
1.3合格供应商选择及年度物资供货合同
本标确定合格供应商,选定的合格供应商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与黄河公司火电产业分别签订危险化学品类年度合格供应商物资供货合同,在年度合格供应商物资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必须参与2021年度该类物资后续采购的询比价活动。年度合格供应商物资供货合同有效期到2022年2月28日。
合格供应商年度物资采购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黄河公司火电产业将在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到期前2个月对该类物资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合格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该物资采购合同;评审不合格的,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该物资采购合同,并同时终止(或取消)其该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1.4资金来源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1.5.1.1生产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全国易制毒化学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有效期内的单位)的单位;
(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书)。
1.5.1.2销售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全国易制毒化学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有效期内的单位)的单位;
(2)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书)。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至2020年)承担过至少3项危险化学品类供货业绩(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其中销售企业可提供所销售本类物资生产企业的供货业绩。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发售时间: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4日 8:30~12:00,14:30~17:30
1.8.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5楼报名室(1)。
1.8.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4月1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话:****-*******
电子邮箱:hhnyzbb*******@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163.com">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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