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车辆段徐州地区工业气体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徐州地区工业气体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谈判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车辆段2021年度徐州地区氧气、乙炔、氮气、二氧化碳、氩气等瓶装工业气体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合肥车辆段徐州地区氧气、乙炔、氮气、二氧化碳、氩气等瓶装工业气体采购项目

478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5.谈判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联系人:王梦迪,电话:180*****559,传真:****-********

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时间:合肥车辆段材料科、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4.技术咨询联系人:禄天卫 电话(手机):137*****240

5.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电话联系。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将相关资质传真到报名联系人处。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材料科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编制谈判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谈判文件,将取消谈判资格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文件(胶印装订);

3、每页内容未盖公司章的文件(每页加盖公章);

4、须签字或盖章的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5、参加谈判的不同承揽商的法人或被委托人有相互关联的文件;

6、不同承揽商的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文件;

7、谈判承揽商注册超过一年而无财务报表的文件;

8、未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相关资质的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 报名参加谈判而到期未参加谈判的将禁止一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2、 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二年参加我段谈判采购市场;

3、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二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4、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十、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经评审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十一、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单位: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谈判联系人:合肥车辆段(姓名)钱如业

手机:135*****168

办公室(传真):****-********

附表1:

合肥车辆段合肥地区氧气、乙炔、氮气、二氧化碳、氩气等瓶装工业气体采购项目

合肥车辆段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二〇二一年三月


合肥车辆段徐州地区氧气、乙炔、氮气、二氧化碳、氩气等瓶装工业气体采购项目

根据2020年合肥车辆段徐州地区工业气体使用情况,合肥车辆段徐州地区2021年工业气体采购需包含以下用品: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不含税单价(元)

金额合计

年度需求量

1

氧气

40L/瓶

240瓶

2

乙炔

40L/瓶

220瓶

3

氮气

40L/瓶

15瓶

4

二氧化碳

40L/瓶

1

5

氩气

40L/瓶

2瓶

报名厂家必须提供徐州市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且上述证件经营范围明确包括氧气、乙炔气、氮气、二氧化碳气、氩气等工业气体。

上述项目年度需求总量478瓶,须在一年内,分批次接需求方供货要求后,24小时内通过汽车运输方式送货到合肥车辆段指定地点,同时运费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同时负责商品装卸。清算按照实际发生数量每月结算一次。

供货方应在交货时提供下列文件: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报告、合格证、第三方检定报告(如有)、气瓶编号等质量文件。


标签: 工业气体 徐州 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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