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灾面粉招标公告
民政局救灾面粉招标公告
南召县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公告
南召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救灾面粉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NZCG2013—006
二、项目名称:南召县民政局救灾面粉询价采购
三、项目内容:救灾面粉30万斤 (特一粉、不含增白剂)(规格:净重20kg/袋)。
四、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3、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
4、能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3年4月15日—4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南召县政府采购中心(南召县黄洋路109号财政局4楼)。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3年4月23日9时整。
七、投(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13年4月23日9时整, 南召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南召县黄洋路109号)。
八、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检验报告 组织机构代码
九、联系人 :史女士 艾女士
电 话(传真):0377—********
所带样品应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南召县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救灾面粉30万斤 (特一粉、不含增白剂)(规格:净重20kg/袋)。
二、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元/袋)。
三、招标方根据符合采购需求,综合质量、服务和报价衡量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外包装标准由县民政局设计后,由供应商承印包装袋,特一粉,增白剂低于国颁标准,运杂费均有供应商承担。
五、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送货,质监部门抽检合格后,采购方凭质检合格报告填写验收单,并办理交接手续,于3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如质检不合格,采购方拒收,一些经济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六、质检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七、中标方按采购方要求25日内供货。
八、投标方需要携带证件:
①营业执照
②税务登记证
③食品卫生许可证
④组织机构代码
⑤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⑥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
⑦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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