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凯发水厂潮河公兴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射河村环境整理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阜宁县凯发水厂潮河公兴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射河村环境整理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阜宁县凯发水厂潮河公兴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射河村环境整理工程 项目编号:FNJSGC[2021]22号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宁县凯发水厂潮河公兴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射河村环境整理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瑞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公兴社区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凯发水厂潮河公兴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射河村环境整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取水口周边射河村南北路雨水管网450米、雨水检查井18个、雨水便井18个,射河村沿线道路损坏恢复450米、围墙恢复和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甲方要求。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3招标控制价:130.56万元 2.4工期:3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以下三种情形: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投标人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投标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投标人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1年3月17日8:30至2021年3月22日19:0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为:贰万伍仟元整 ;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2% 。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130.56万元。 七、付款方式: 1. 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的10日历天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 2.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10日历天内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并且经县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的10日历天内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荣誉、信用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瑞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B座19楼(C)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39号银领花园M01 邮编:224400 邮编:224400 联 系 人:张卫华 联 系 人:邓昱 电话:****-********电话:****-******** 2021年3月17日 附: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荣誉、信用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由投标人(含其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括2021年1月(只需一个月)包括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8)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7)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在扫描前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和相关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执行。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对投标人提供的资信标内的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与装袋清单目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或缺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审核的资信标内原件是否与该装袋清单目录一致负责。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 2.5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投标人一律在接到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电话后一个小时内,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将澄清、说明、补正后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至邮箱,未按规定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及资格审查与初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2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无效标情形及通过资格审查与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均参与详细评审。 3.3详细评审: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投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4、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 5、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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