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高铁沿线村庄风貌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宁市]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高铁沿线村庄风貌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高铁沿线村庄风貌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南宁市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江发改〔202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外立面改造项目,总改造建筑楼栋数为 1531 栋,覆盖三个村庄(其中分 23 个坡),地上建筑面积约383951.3 平方米,其中屋面改造面积约 193441.5 平方米,立面改造面积约 815702.3 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9035.000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91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04月至2021年06月。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南宁市江南区乡村风貌提升高铁沿线村庄风貌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详见初步设计)的设计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2月11日0时00分2021年3月15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5日 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3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地 址: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大唐·总部1号1号楼1105、1106号

邮 编: 530000

邮 编: 530000

联 系 人: 曹工

联 系 人: 何翠秀

电 话: ****-*******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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