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分行律师事务所资格入围
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分行律师事务所资格入围
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分行拟进行律师事务所资格入围项目的采购,欢迎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需求:律师事务所资格入围,入围数量3家。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采购有效期:5年。
(四)特别说明:报名时的项目需求将可能于采购时予以调整,采购人可能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参加报名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截至报名截止日(或递交响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七)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
(八)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重大影响、有良好效果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突出。
(九)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业界声誉良好。
(十)为农业银行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必须勤勉尽职、诚实信用、效果良好。
存在以下情形的律所不得参予报名:
1.被司法行政部门、审判机关处罚,被律师协会列入“黑名单”,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一年内被客户向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投诉2次以上的;
2.原我行LAMS系统律师库中的律所,在LAMS中综合评价低于6分的;
3.在代理我行法律事务或代理我行对方当事人法律事务过程中,损害我行利益的;
4.曾经代理过我行主诉案件,一年内未取得判决或裁定的(因农行原因造成的除外);
5.曾经代理过我行执行案件,一年内未收回资金的(因农行原因造成的除外);
6.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7.在处理同一法律事务过程中曾经同时接受我行和对方当事人委托的;
8.曾经代理过我行法律事务,泄露农行商业秘密的;
9.因违反执业规范被其他银行解聘的律所;
10.律所之外的以法律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等名义开展法律服务的机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起至2021年3月23日(星期二)
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9号2楼(内控与法律合规部/安全保卫部),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一份至以下邮箱:guorunpingjajx@abchina.com
(三)联系人:郭润萍。
(四)联系电话:158*****656。
四、有关要求
(一)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出具授权书)当面报名,不接受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供应商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如因此错过报名时限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且能够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文件须用软面封皮胶装并逐页编制页码。报名供应商应逐条证明其符合报名基本条件,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报名的)。
2.合法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
3.符合报名供应商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4.截至报名当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屏或信用报告。
5.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外网登录“中国农业银行集采商城供应商门户”申请注册(网址为https://e.abchina.com/jcgys/,已注册的不用重复注册)。
五、声明
1.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分行接收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可能列入中国农业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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